- +1
巨鹿路咬耳朵案明開庭審理,見義勇為者:正義會讓黑暗退去
12月17日,巨鹿路“咬耳朵”案將在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此前,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咬傷被害人耳朵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起公訴。澎湃新聞記者從黃浦區(qū)檢察院及被害人代理律師處獲悉,該案中兩名被害人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涉及民事賠償以及個人隱私,該案將不公開開庭審理。
12月16日,該案被害人之一李先生再次回憶案發(fā):“當時我見到一個上身赤裸的男子壓在一個女性身上,在街頭,然后他的頭壓在女性的下體亂親。然后我把他拉起來之后,他就把我的耳朵給咬了。”
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案發(fā)之后,自己和被害人女性曾在警局和醫(yī)院碰到面?!暗紤]她是受害者,所以可能關于這方面事情她也不想多談,可能心里有受到重創(chuàng)。所以后續(xù)我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只知道她身體跟心靈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目前,李先生還沒有決定要用哪種方式治療傷處,想再等等看有沒有更好的治療方式,“畢竟再次手術的風險和影響正常生活的風險幾率太大了?!?/p>
“正義的力量一多時,黑暗就會慢慢退去。”李先生說。關于民事賠償訴求,他表示將“尊重法律的判決”。
12月16日,馬女士代理律師王松松告訴澎湃新聞記者,馬女士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于當事人的訴求及精神狀況,王松松表示當事人不愿意公開過多。
此前,澎湃新聞從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經審查,2020年6月26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巨鹿路一酒吧門口處,醉酒后因瑣事與被害人馬某某(女)等人發(fā)生沖突,王某某將馬某某推倒在地,并有撕咬行為,途經此處的被害人李某某見狀上前勸阻,王某某遂將李某某左耳咬傷。經鑒定,被害人李某某左耳廓部分缺損,構成輕傷;被害人馬某某身體多處受傷,一處輕傷,一處輕微傷。
8月20日,黃浦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咬傷被害人耳朵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準逮捕。10月12日,黃浦區(qū)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