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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巴克斯特:“苦工赫米”的非正統(tǒng)新約
——讀張?zhí)抑拮gJ·K·巴克斯特《耶路撒冷十四行詩》(文 /王煒)
一、巴克斯特的自我平凡化
一段時間以來,我常常對詩友表達對兩個遲遲才有較多篇幅譯入中文的詩人——蘭德爾·賈雷爾與J·K·巴克斯特——的喜愛,這可能使朋友們認為,我正在寫的巴克斯特閱讀隨筆,是一篇“深度評論”。一方面,我漸漸不想再把文章寫成“批評”,而是嘗試一種既在辨析、闡明與客觀性方面并不消極,卻又個人化的散文方式。另一方面,我也希望這是一篇“深度評論”,但可能我并不能做到,除非,關于巴克斯特我所知的,可以超出約翰·威爾《巴克斯特的生平與詩歌創(chuàng)作》一文所給出的資料范圍,但并沒有。因此,這篇拙文的任務也只能限于:嘗試寫出幾種理解巴克斯特的前提。這些前提,在整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清楚可見,但從目前讀到的一些中文評議里,我并未看到它被涉及。
假如,我在中國的西南或西北某地,進行某種巴克斯特式的人生實踐,對我來說,主要障礙并非脫離社會關系或物質條件方面的,而是一個詩人的語言意識帶給我的矛盾。即使我做好了適應現(xiàn)實環(huán)境的思想準備,但我可能很難做到放棄我的語言和被它塑造的思維方式,在對所做的事進行必要的敘述時,順從于我并不認同、卻使我容易被辨識與認可的樸實性(寫到這里我想起,堅持在表達方面忠實于自己,曾使盧安克關于他在廣西東蘭山區(qū)工作的寫作被視為特異或晦澀)。一般來說,我必須隱藏作為“詩人”的一面,如果我不介意表露這一點,則可能為我的工作帶來某種額外的可疑與坎坷,即使我對這項工作抱持非常務實、乃至反浪漫的態(tài)度。托馬斯·哈代《本地人的歸來》(即《還鄉(xiāng)》)的那種殘酷性,會比梭羅式的畫面更令我認同。如果,我也接受了“純樸的表達”,盡管我會被贊揚,卻有某些東西因此死亡,而我也成為了一種我本來反對的、社會化的話語的參與者。如果我不能放棄,則可能在我的“耶路撒冷”費力不討好,結局可笑而可悲,還會被某個眼見題材便如蚊蠅嗜血的小說家,寫成刻薄的故事。
這種雖然并非不可克服,但卻真實而并非贅余的矛盾,也許,詩人們(但不是所有的詩人)更能夠彼此理解。因為,一個詩人很難長期居于某種指令般單一的、傾向性的“任務生活”中,只能停駐在他的語言可以不受管制與阻礙的某處,這使他往往只能成為亨利?!ずDf的,社會主流人士與革命的人們之外的“可疑的第三方”。除非,這個詩人,接受自己被一種外在于他的寫作生活的信仰與價值所重構,接受對那種外在性的、古老而真實的服役者位置,這不僅會改變他的語言,也會改變他的生理形象,但是,他的心,會定居其中。從巴克斯特各個時期的照片,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青年知識人,演變?yōu)橐粋€須發(fā)蓬亂、不修邊幅的老人(雖然他去世時只有46歲),用巴克斯特本人的話來說,其形象有失“上帝的體統(tǒng)”(見《耶路撒冷十四行詩》第14首)。

早期和后期的巴克斯特
初讀巴克斯特時,在我有限的閱讀記憶中,會浮現(xiàn)出另一位同為神職人員的英語現(xiàn)代詩人R·S·托馬斯。終其一生,R·S·托馬斯似乎無需改變一位外省詩人和天主教神父的孤寂清凈,持續(xù)鍛造其始終如一的精粹詩風。R·S·托馬斯不僅勿需離棄、更是安然居于英詩寫作文化的傳統(tǒng)之中,以一種嚴厲的、堡壘般的保守主義理由睥睨“花言巧語者”奧登。而在巴克斯特,我們可以看到,早期那個受哈特·克萊恩和狄蘭·托馬斯影響,精神高度緊張的詩藝磨練者、狂躁癥患者和社會主流生活的對抗者,在自我否定、把自己交給“他人”(包括那個作為“他人”的上帝)之后的再形成。相比R·S·托馬斯,巴克斯特走向了另一面,雖看似參差不齊的粗放,卻是在經(jīng)歷了放棄與失控之后的重新平衡。約翰·威爾的文章寫道,巴克斯特(在1950年代)“并不總是寫得好”,而R·S·托馬斯則一直寫得好。此兩者,并無孰高孰低,都是詩人把自己保持在語言生命中的方式。在自我破壞中的再次建構自我的能力,不會是我們理解R·S·托馬斯這類詩中的保守主義偉人,但可能是理解另一些現(xiàn)代詩人的必要參照點。巴克斯特屬于后者。我沒有更多資料,可以通過對比早期和后期詩作,得出對于詩人在其坎坷人生中的語言再生力的進一步認識,但這可能是巴克斯特作為一個詩人的偉大之處。
約翰·威爾的文章結束于一段動人的概述:“在這些晚期詩作中,顯然他畢生追求的個人誠實引導他放棄了修辭。他從國內的平凡事件為劇詩找到了主題,模糊了詩歌和散文的界線。當他的貌似簡單的詞匯和短語顯示了語言的精通,它們也摹寫了他在自己生命中渴望的簡單與自由。平實的、直率的、憤怒的、充滿同情心的、嘲弄的、自我挖苦的,巴克斯特的最后詩篇以絕對的真實表達了一個激烈的、復雜的和憂心忡忡的男人的經(jīng)驗與信念?!?/p>
晚期詩作之一,《耶路撒冷十四行詩》(1970)最吸引我的,其一,是一個詩人(意味著被現(xiàn)代英詩寫作文化規(guī)定過的語言技藝和語言使命)與一個社區(qū)服務者(意味著一個詩人往往只能在自我隱藏中、而非自我公開中面對的現(xiàn)實)之間,不斷達到的溝通與平衡。其二,是寬容,是詩人對他人(“耶路撒冷”社區(qū)的居民),也對那個戲劇性的自我的寬容。如果,這篇拙文的讀者諸君,還記得在約翰·威爾對詩人的訪談中,詩人稱“詩里的‘我’不是自傳性的‘我’,它是一種戲劇性的‘我’。詩是一個人使用的戲劇性裝置。”。
我們常常會認為,是某種限制性的、具有排斥性且面目嚴苛的美學追求,促使一個詩人成熟;認為詩人的美學身份,總是在具有限制性的意義上才得以成立的,包括對一個詩人的公共身份的限制和語言限制。然而,《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的那個“我”的公共寬容與自我寬容——尤其是一個詩人在語言層面的自我寬容——卻帶來了一種美學限制與道德苛刻所不能帶來的成熟性。我想,正是這種成熟性,是作為神職人員兼社工、也作為詩人的巴克斯特,得以實現(xiàn)如約翰·威爾所說的“雙重忠誠”的東西。
詩人的建設性,最重要的一種,可能是為希望服務。如果這種觀點會令經(jīng)驗主義者生疑,那么,巴克斯特的實踐說明,“為希望服務”會有多么貌不驚人和缺乏——乃至反色彩。《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的那個基督教窮人社區(qū),不是“公民精神”的產物,也不是亞文化者的延安。如果也曾有詩人(行文至此,我想起的只有弗羅斯特)提到過這樣的營地,巴克斯特則身體力行地建立了一個,使社會下層、居無定所的窮人們得以安頓,并且在衛(wèi)道士通常會禁止的清規(guī)戒律方面,表現(xiàn)出異常的寬容(詩人自己也戒不掉煙,見第15首)。與查找關于半個世紀前那個社區(qū)的實際情況的材料相比,我們理解的重點更應當是:社區(qū)經(jīng)驗,使詩人巴克斯特在經(jīng)驗結構和語言意識兩方面所經(jīng)歷的自然轉變。不論一種人生實踐是否產生現(xiàn)實功績,都會為一個致力于它的詩人,帶來經(jīng)驗和語言方面的自然轉變,不同于狹義的美學意志所主導的轉變。理解這一點,也許我們才會看見,巴克斯特詩中的“非凡洞見”(約翰·威爾語)不是知識分子式的,而是那種自然轉變之真實性的直接顯現(xiàn)。不論他早年從葉芝至哈特·克萊恩的那個對抗性強烈的意象與音調傳統(tǒng),學習到了什么,都在主動的自我平凡化過程中,蛻變?yōu)橐环N成熟的語言直率性。約翰·威爾所說的、詩人的“放棄了修辭”得不到理解,其損失,也許會大于一種修辭成績得不到理解,而詩人們的庸俗性常常寄生于后者。一個作家經(jīng)歷自然轉變的經(jīng)驗越深入,也就越把自己交給他人,交給一種責任般的“已知”,而非文人雅士夸夸其談的美學意義上的“未知”。這也意味著,不以美學意志或知識分子思維去主宰寫作的命運,而是把它交給“他人”。對于巴克斯特,則是把它交給窮人的上帝。“平實的、直率的、憤怒的、充滿同情心的、嘲弄的、自我挖苦的”等等,這些活躍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的戲劇化表達,是詩人自我保持在一個平凡人的人格與詩人人格之中、而非自我神圣化的形象中的表現(xiàn)。我們知道,一個庸俗僵化得多的教士也想要——甚至尤其想要——表現(xiàn)得超凡入圣,對此,詩人已經(jīng)預先做出了拒絕。
二、在“頭號詩人”與“苦工赫米”之間
“赫米”是J·K·巴克斯特給自己取的毛利名字,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全篇結束,詩人稱自己是“苦工赫米”。在由39首詩構成的《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苦工赫米”這個名字,與在第11首中的“頭號詩人”構成自嘲的、具有剖白色彩的對比。成為“這個國家的頭號詩人”,被詩人寫為撒旦的誘惑:
「有人寫信告訴我,我是她的引導之光
我的詩是她的圣經(jīng)——在這個寒冷的早晨
忙亂一陣后我抽了一支煙
聽見一只喜鵲在圍場里嘰嘰喳喳
撒旦現(xiàn)身了——他猛敲著窗戶,
顧不上犯傻,叫道——“白種人!你會成為
這國家的頭號詩人”——在教堂里我小聲問候
那個最老的婦人:“你好”,她答道:“你好”——
可是那本紅書在我應該學毛利語的地方合上了
而這些癲狂的英語詞不著邊際地繼續(xù)著,
多么漆黑的一道光!撒旦,你再次牢牢地
抓住了我,你細查和猜度我的內心
在中央界的支架上,最終從我的墓穴里
一股詩的濁泉將噴涌而出?!?/span>
——“他猛敲著窗戶,/顧不上犯傻”,這種幽默感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俯拾皆是,由于行文練達而不著痕跡。從這首詩,我們知道,社區(qū)的住戶不僅知道“苦工赫米”是個詩人,也讀他的詩(“我的詩是她的圣經(jīng)”)。但這里沒有任何自吹自擂,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巴克斯特詼諧而誠實地寫出社區(qū)里的窮人與作為詩人的自己的關系,這個詩人沒有用一種知識分子式的自我否定,急于推脫——像我們這些小心翼翼的避嫌者那樣推脫——引導者的形象,而是以半自嘲和實干的方式,接受了這一來自他人囑托般的任務。因為,對于一個致力于建立“耶路撒冷與上帝的友誼”的人來說,推脫和虛榮一樣,都是欺騙性的。并不否定他人的期待,而是在接受以后,在陪伴中調整他人對期待的理解,因為他不論如何蓬頭垢面、“冒犯著上帝的體統(tǒng)”如“一個乖戾的老農夫”(見第14首),但他是一個神職人員。
《耶路撒冷十四行詩》第11首,為我們提示了巴克斯特詩中的兩種矛盾,其一,是“白種人”與本土毛利人群的矛盾(這一點,后文再作涉及)。其二,是“成為這個國家的頭號詩人”與那個在窮人社區(qū)埋頭工作的“苦工赫米”的矛盾。對于我們來說,多半是人人想做“頭號詩人”,在撒旦的那番拍窗子的叫喊誘惑面前,是均無招架之力的。這首詩,多少也流露了巴克斯特曾經(jīng)歷的,對于放棄成為“頭號詩人”,對于文學生涯的失控、乃至有失去詩人身份可能的焦慮。在約翰·威爾對巴克斯特的訪談中,二者如是說:
「威爾:你曾被認為是一位非常有前途的年輕新西蘭詩人……
巴克斯特:噢,我知道。是的。
威爾:那帶來了什么樣的壓力?
巴克斯特:那確實歪曲了不少。嗯,一個人不再年輕。是關于什么的前景呢?是別人希望你成為的某物的前景。嗯,一個人的生活或寫作,常常顯出與他自己或別人希望或期待的很不一樣。那么,領先于批評家大約五跳是好的,你知道(如果一個人用商人的風格談話)……領先于他們十跳。讓他們在后面撿拾碎片,而你去做別的事情了?!?/span>
這些話,盡顯詩人巴克斯特的剛強自信,但也告訴我們,那個曾經(jīng)“非常有前途的年輕新西蘭詩人”的人生,并沒有按照劇本發(fā)展。也許只有理解在上世紀60年代以前,那個“非常有前途的年輕新西蘭詩人”對現(xiàn)代英詩技藝(麥克尼斯、洛威爾等)的系統(tǒng)性吸收,才能理解他后期的個人道路,以及他的“偏離”所具有的緊張性和放棄的勇氣。在一個滿懷詩情畫意的“泛文化人”鄉(xiāng)建工作者那里,不會產生這種緊張性,而一個經(jīng)過了麥克尼斯、洛威爾等人所意味著的那種寫作文化的訓練的詩人則不同。可能,我們應當承認,不論那種寫作文化具有如何偉大的專業(yè)價值,都已經(jīng)和每個20世紀后期的詩體寫作者——尤其一個外省青年——的人生成功與否聯(lián)系在一起,從而具有社會性。
在我的粗淺印象中,新西蘭首先是產生了羅納德·塞姆和凱瑟琳·曼斯菲爾德的國度,相比這兩位更加英國化的著名人物,詩人巴克斯特則似乎完全是新西蘭的,或者,完全在一個英詩的“外省”中自我完成。巴克斯特之于現(xiàn)代英詩,略同于生活在埃及的卡瓦菲斯之于現(xiàn)代希臘詩,但兩者被西方世界“認領”的方式并不相同。與古典的疏離者卡瓦菲斯相比,巴克斯特的邊緣生存,更接近現(xiàn)代人的主動選擇。也許,不僅是現(xiàn)代社會的生活方式,現(xiàn)代文學的社會上升路徑也參與造成了人生實踐的缺乏。具有多樣性的人生現(xiàn)象,曾經(jīng)是古典和近代文學的活力源泉,然后,人生現(xiàn)象貧乏化為只有“中心者”與“邊緣/無名者”兩種模式(后者也常常等待著新的福斯特們,以便成為新的卡瓦菲斯)。當然,這種貧乏歷來有之,作為一種等級意識分布于各時代,但現(xiàn)代社會更加突出了它,從而使普遍的勢利固化為一種特定的貧乏,并過度地塑造了包括我們在內的所有人,對寫作者人生的刻板認識。如果按照一種熟悉的人生劇本,那個“非常有前途的年輕新西蘭詩人”,會是從早期學習超現(xiàn)實主義開始,經(jīng)過“奧登一代”和自白派的訓練,對西方主流世界講述新西蘭經(jīng)驗,知識分子化,成為一個國際詩人,再作為一個來自毛利世界的沃爾科特,獲得諾貝爾獎。文學的社會上升路徑,是很晚近才形成的,甚至晚于卡瓦菲斯的時代,至今主宰著我們的人生想象。但是,不能理解巴克斯特的人生實踐,就不能理解詩人巴克斯特,尤其是,不能真正評估他與現(xiàn)代英詩寫作文化之間是怎樣的關系。此外,我們還應該將巴克斯特的人生實踐,與二戰(zhàn)以后雖是人人追求自我、但卻構成了一種集體現(xiàn)象的嬉皮士靈知主義者加以區(qū)別,后者滿世界找樂子,用包括薩滿、密宗和白居易在內的一切,構成一個廣闊無邊的文學夜店,并不走進巴克斯特的那種命運。
《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以極為簡明扼要的五行詩為引言:
「如果耶路撒冷與上帝的
不可動搖的友誼不是首先
在心靈里確立,那如何讓
目標中的慈善共同體耶路撒冷
建造起來而不至于坍塌?」
在這個銘文般的詩節(jié)之后,我們以為會讀到一部神情嚴肅、目光隨時眺望星空與遠方的靈知主義詩作,在這方面,中文讀者、詩人有若干情懷論的語言等待使用。但這組詩的開篇即從詩人身上的虱子寫起,在組詩中,虱子也不時出現(xiàn),在第1、第9和第22首中,并集中于第9首:
「虱子們回來了——沒有生物如此共生,
一點鐘,它們決定與悲傷的主人待在一起
它們的蛋形包正好掛在頭發(fā)根部的
平面上——或者那是我偵查后
猜想的——也許是雙性的,
帶著母親和父親之愛的雙倍力量
它們深挖著,猶如一戰(zhàn)中彈坑里的
軍隊——如此眾多的一個國族
沒有種族滅絕的危險,伙計,
雖然我用純的滴露 折磨它們
屢次三番——我愿意簽一份停戰(zhàn)協(xié)議——
“吃掉我的胡須,讓剩余的自由!”
但它們沒有主教或國王,柯林
這群沒有首領的無政府主義者,讓我受夠了!」
這種喜劇性不斷活躍于《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也為語言穿上了一件“虱子之衣”。在歌德的《浮士德》中,梅菲斯特曾用那件“魔鬼的老皮袍”抖出無數(shù)這樣的虱子,讓它們出沒于各個角落,仿佛魔鬼的微型特種部隊,去襲擾人類。但是,在巴克斯特奇想而怨言的詩行中,這件“虱子之衣”伴隨的,卻是一個在信仰中獲得了自恰的靈魂,同時,早期那個狂躁癥患者和自我強迫的詩藝學習者的,那件洛威爾式的具有自我治療作用的詞語“緊身衣”,也得以松開(“他人之死,松開了形成中的安全外衣”,見第6首)。虱子與這部組詩的共生關系,在第9首中戲劇化為一種虱子的政治神學,這是組詩中最具有喜劇色彩的段落之一。詩人雖罵罵咧咧,卻安然接受了一個污濁共同體,如同一個丐幫幫主的自我教育。
日志一般敘述“耶路撒冷”社區(qū)生活的記事詩《耶路撒冷十四行詩》,除了是講給朋友“柯林”的故事,也是講給上帝和我們的故事。如同別林斯基對普希金詩中之聲的評述,我們從巴克斯特如長信般的詩中聽到的,也是“朋友之聲”。第1首詩即開門見山,詩人對自己的定位是“一個瘋子,一個小人物,一個講故事高手”。這個身為神職人員的詩人,與刻板的職業(yè)白人傳教士格格不入,關于后者的評述是全詩中唯一采取對立姿態(tài)和言語辛辣的部分,此外,對所寫的人與事皆寬容對待。詩人仿佛上帝的一個約伯式的小丑,一身虱子,“光著身子出恭”(第5首),接受兒子的教導,并且,這個兒子在教導完老爸之后可以繼續(xù)去享受毒品(第8首)。有的詩句令人發(fā)噱,所帶來的樂趣,卻與菲利普·拉金式的快感理論并無相似之處,恰好,是在破壞文人化的快感機制之上產生的。在種種自我挖苦的敘述中,巴克斯特在幫助讀者褪去那同樣在他身上褪去的東西。
1960年的巴克斯特,曾把自己從事的工作形容為“打磨靈車的四壁”。當我把這個兇猛的比喻推薦給幾個對巴克斯特感到陌生的同行時,基本都能使對方產生對這位詩人的興趣。在參與了惠靈頓和奧克蘭的社會工作之后,1968年,42歲的巴克斯特夢見一個召喚:“到耶路撒冷去!”。1969年,他只帶了一套換洗衣服和一本毛利語圣經(jīng),前往旺阿努伊河上的一個毛利人居住區(qū),去建設“耶路撒冷”。匯入塔斯曼海的旺格努伊河,是新西蘭最長的通航河流,沿岸分布著毛利人的家園、早期傳教士和歐洲移民的遺跡。因為“一種真正急迫而明顯的需求”,巴克斯特想要“為一些在小鎮(zhèn)上被撕成碎片的人們,讓他們擁有一處避難所”,有一個“得以康復的機會”。與仁慈行為并行的是一種觀念,詩人認為“破碎的神話無論如何必須被取代或重建”。(這些材料都來自約翰·威爾的文章。)
從早年的對抗性,轉變?yōu)榘炎陨斫唤o他人,這種轉變并沒有被非常文學化的講述。巴克斯特不是我們中的那種一生都在執(zhí)著于撰寫神圣自傳的人。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巴克斯特也沒有對“他人”進行過于文學化的意義轉換,而是約束在記敘社區(qū)人與事的敘事范圍中。這使我們發(fā)現(xiàn),“他人”出現(xiàn)在詩人詩中的方式,并不是被其文學意志決定的,而是被“他人”出現(xiàn)在他的生命中的方式?jīng)Q定的。此外,如果一個詩人的對抗性僅僅發(fā)生在一種社會化的觀點中,是不夠的。對于一個詩人來說,對抗應當最終帶來語言的成熟性,因為,只有語言的成熟才會真正實現(xiàn)反抗的本真意義。在談話錄中,約翰·威爾問道:
「威爾:在《豬島書簡》里你說:“詩是置于/獅子洞穴上的平板。”
巴克斯特:是的!一個人必須非??拷腔?,我想,非常靠近這個混亂的位置。你越靠近,就能更好地活下來。(……)」
對抗性最終形成為那塊“平板”,可以幫助人通過獅子的洞穴,而不是跳進洞穴與獅子搏斗。板材、家屋、營地的意象,支撐著巴克斯特的語言,也是施工者與維修者“苦工赫米”的日常工作內容。在一間坍塌了的“鬼屋”廢墟上,詩人自問“兄弟,你的毛利教堂何時建造?”(第17首)。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第7首中,詩人談到一場令他心痛的火災:
「……
悲痛之屋,友愛之屋
我無主的靈魂夜復一夜地回歸那里,
呻吟著——“你在哪兒?”似乎有人
在地下室放了一把火,兩個房間燒毀了——
那個機智的部族消失了——吉浦西,諾瑪,
延茨,羅伯特——我兩臂的骨頭太痛
握不住他們。我的雙眼想看一看
格拉夫頓的街道,在那里我曾做過
一小會兒的王——但那座用木頭和稻草造的房子
毀于煙塵中,我被那火打上了烙印。」
“友愛之屋”的焚毀產生了一個“烙印”,推動詩人去重建那座“友愛之屋”,用因為能力有限而疼痛的雙手,去握住那些和他一樣“無主的靈魂”。我們可以把《耶路撒冷十四行詩》,讀為一部被“烙印”與“寬容”共同促成的詩篇。詩人使寬容真實發(fā)生的方式,與他作為一種中介的真實性相一致。這個同樣是“無主的靈魂”的中介者,幫助窮人們建立“與上帝的友誼”,并且不同于詩人筆下歐洲職業(yè)白人傳教士的方式。
從巴克斯特的詩篇中呈現(xiàn)的一種珍貴教益是:對于詩人,寬容是比矯飾性的審美苛刻更加重要的功課。因為,寬容是開放性的,從而會為詩人已經(jīng)習慣的自律性和封閉性帶來危機。并且,寬容必須在人生實踐中發(fā)生,與不完美共處,把詩人帶向在封閉性的美學追求中無法想到和辨識的東西。但是,寬容中又有著準則,使之不同于不加分辨和蒙昧的順應。此外,寬容也包括自我寬容,尤其是一個想要脫下那件詞語“緊身衣”的詩人的自我寬容。因此,詩人尤其需要清晰化寬容的內在準則,使之不會把自我寬容,誤解為那種以“老去詩篇渾漫與”為借口的庸俗性和松垮散漫,后者,常常會給出一個老成者的非美學自由觀,但卻正是一種封閉美學的頹廢狀態(tài),也是人格上的頹廢自戀。最后,寬容需要在“他人”中產生,而不是一個以自我為始、以自我為終的沉思過程。
寬容為巴克斯特的詩篇帶來了一種令人難忘的共生性。《耶路撒冷十四行詩》最為動人之處,是使我們看到:一種精湛的寫作,是如何能夠和與之差異極大的現(xiàn)實共生在一起。一個語言精湛練達的詩人,與窮苦的庶民們,與毛利人和白人,與動植物、微生物,也與上帝共生在一起。巴克斯特在一個“經(jīng)驗詩人”(來自“苦工赫米”)與“智性詩人”(來自早年的現(xiàn)代英詩寫作文化的訓練)之間,達到了一種平衡:一個往往只存在于知識分子生活中的詩人的寫作經(jīng)驗,與一個底層工作者的生活經(jīng)驗之間的平衡。在晚期詩作中,巴克斯特行文造句極為通達洗練,并不暗示何種言外之意,仿佛已如血液流動般,隨心去寫即可渾成。早年那個具有對抗性的、青年詩藝家的意志,不再是靈魂的主宰者。這些詩一如語言的“耶路撒冷”,是“一個休息場所”(見第13首),但是,我們只有在理解了那種實踐性的、對“他人”的寬容和自我寬容之后,才可以在這些有可能“敲斷批評家的牙齒”的詩中獲得休憩,并且,尤為重要的是:以巴克斯特為例,再次理解一種常被低估、卻并不多見的,可能是被“現(xiàn)代寫作藝術”這一觀念懸置了的自然轉變:一個詩人把命運——尤其是語言的命運——交給“他人”。
三、J·K·巴克斯特的非正統(tǒng)新約
走向旺格努伊河之后的生活,并沒有成為作家們喜歡想象的《黑暗的心臟》或電影《神秘村》那樣的故事。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巴克斯特平視而簡練地寫下了一種人類群像,“一棵我無須命名的樹”般的女人(第2首),一個老年“吃土豆者”的嬉皮士發(fā)型“隨一陣從星群之外吹來的風飄動”(第3首),而詩人本人躺在窮人家的毛毯里,“擁有一條在黑暗中/奔向它嘴里的河流的巨大自由”(第13首)。有時,詩人抱怨“上帝的思想太冷”(第10首)。有時——在第18首關于種植的詩,和第19、20首關于婚姻的詩中——詩人的思緒有些像一個異教徒,但令人注意的是,這些詩作也顯現(xiàn)出毛利文化的、“異端”的東西,在詩人的寬容思維中合一、合作于“耶路撒冷”。而這一點,顯然不能被規(guī)矩的市民和正統(tǒng)白人神父們所容忍,在后者眼中,用詩人自己的話來說,他是“一個赤足和長滿胡須的怪人,很多好市民鼻子里的一股臭氣”。
散發(fā)著“好市民鼻子里的臭氣”的“詩的濁泉”,卻可以為窮人濯洗雙腳。那么,“好市民的福音”與“窮人的福音”有何區(qū)別呢?我無意在此妄論神學,但有一點可以明確的是,“好市民”們心目中的福音領受者也許并不包括窮人,只有他們自己;而“窮人的福音”可以包括每個應被憐憫的人。
我把身體力行的“苦工赫米”如上所述的那一切自我概述、也概述他人的方式,視為對“福音”的一種真實表達,不同于“鎮(zhèn)上的任何神父”、以及“瑪麗·約瑟夫·奧貝特媽媽”們教條主義表達。在詩人看來,那個有失“上帝的體統(tǒng)”的他,才是比歐洲職業(yè)白種人傳教士更加稱職的,底層毛利人和上帝之間的中介,而且,是一個苦澀、有時令人發(fā)笑但是誠實的中介:
「瑪麗?約瑟夫?奧貝特媽媽,你來這兒
馴化毛利人?”——“不,孩子,
我從我的故鄉(xiāng)法國來到這些荒涼的山丘
只為了讓他們變成基督徒”——“那么媽媽,
為什么你的嘴角往下拉著,
為什么你微微皺眉,你的衰老的手卷曲
像患風濕病那樣?”——“工作,工作;
不工作誰也到不了天堂”——
“鎮(zhèn)上沒有適合毛利人的工作”——
“胡說!總會有工作,如果一個人能夠
保持整潔、純真,談吐文雅”——“村子里幾乎空蕩蕩的,
老媽媽,你在那兒自行其事
種櫻桃樹——為皈依者的曾孫們祈禱
而他們晚上需要毒品才能入睡?!?/span>
(第12首)
這個把自己作為世間無名者之一的詩人,這個鄰人的陪伴者,并不自我神圣化。耶穌自我神圣化嗎?在《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相比那個強大、嚴寒的上帝,耶穌更具有一個朋友的人性?;蛘哒f,耶穌,是給老友“柯林”寫著詩體長信的、作為一個朋友的巴克斯特心目中,“朋友”的原型。當然,《耶路撒冷十四行詩》并不是一種使徒行傳的自我改寫版本,不是的,而是:巴克斯特屬于那樣的人和詩人的一個,他們的生命、思想和行動,都以耶穌作為真實的原型,這并非自我拔高和夸大,因為,耶穌不在高處,而是在那些無足輕重的低處(第18首,“無足輕重者優(yōu)先”),耶穌是一切走向大地和平凡低微者的靈魂的真實和共同原型,而不是一個被壟斷了的、炫目的光環(huán),這是耶穌的人類史意義。以耶穌為原型,并不帶來自我神圣化的表達,這里沒有水化成酒、石頭變成面包,只有真實可信的勞作,并且在這種勞作中,清晰化自己和他人、以及每個人身上的那個耶穌。
巴克斯特不是一個站在講壇上的,整潔而強勢的教士,就像詩中那些正統(tǒng)的白人教士一樣。從《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我們知道,他不可能接受那種布道者與被布道者的關系,他不可能出現(xiàn)在那種關系之中。同時,神圣與世俗的張力矛盾,在巴克斯特這里并不存在,因為,也許在詩人看來,那種矛盾是一種城市里的“好市民文化”,而在庶民中,神圣與世俗是合為一體的。一方面,巴克斯特積極改變了作為詩人的自己和語言的關系,另一方面,他從不同于職業(yè)白人傳教士的與窮人的關系中,找到了自己的生命積極性——“他的手捧著他的心”,“他”即耶穌,在第17首詩中那間“鬼屋”廢墟中的一幅畫像上,巴克斯特看到這幅畫面。并且,他著意寫道,那是一個“白人基督”。這意味著,如果他是一個毛利人能夠接受的白種人,只能是一個以耶穌基督為原型的,為窮人工作的白種人。并且,盡管所有的白種人傳教士都以耶穌為名,但耶穌卻是一個和他們都不相同的“白人”,也是唯一可以被接受的“白人”。這個“白人基督”不會以殖民者的姿態(tài)對待毛利人,不會像那個拍窗戶喊叫的撒旦一樣,拍打著毛利人的心靈之窗,對他們喊叫。這個“白人基督”沉默而務實,尊重每個人“被扔下的武器”(第13首),“不會適應于太優(yōu)雅”(第26首)。
遵從于耶穌,也使詩人巴克斯特,把他的寫作技能的存在,降低到了一種近乎于默不作聲的程度,卻又始終在場。這一點,使巴克斯特尤其不同于R·S·托馬斯,后者文本的精湛性從未放棄主宰地位。這是我讀巴克斯特時的一種驚奇感:一個諳熟詩藝的詩人的語言技藝,被一個社區(qū)服務者的身份約束,結果并不是道德主義的,而是產生了一個詩人的自我錘煉意志、與完全隔膜于這種寫作文化的普通人之間的共生性。此外,《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中狂放不羈但并無攻擊性的、白晝之光般的幽默感,使這部詩篇顯得格外明朗,好像詩人已無興趣去制造任何知識分子化的隱微或言外之意,能寫清楚的,他都會寫清楚,并且有一種桀驁而又豁達的無需闡釋性。
從1969年建立“耶路撒冷”社區(qū)開始,此后,巴克斯特的人生只延續(xù)了三年。在這三年中,“苦工赫米”兢兢業(yè)業(yè)地工作,詩人巴克斯特也寫作不輟。巴克斯特從早年的“新西蘭一個極具才華的年輕詩人在練習技巧”(見約翰·威爾的文章),成為一個無身份人士,一個社工,一個神職人員,也成為了不同于那個“非常有前途的年輕新西蘭詩人”和“這個國家的頭號詩人”的另一個詩人,以及,成為了一個朋友:窮人的,也是“主”的朋友。詩人J·K·巴克斯特去世于1972年,只活了46歲,在后期影像資料中,他顯得比實際年齡蒼老。

行走在“耶路撒冷”的巴克斯特
四、對于我們,J·K·巴克斯特的意義可能是什么?
和其他一些重要的外國現(xiàn)代詩人一樣,遲至2021年,才出版了第一個由張?zhí)抑尴壬g的巴克斯特詩作漢譯本。近年,當代詩人、研究者對一些在漢語中缺乏系統(tǒng)呈現(xiàn)的20世紀詩人的譯入,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xiàn)象,至少,在翻譯史和對世界詩歌的接受史層面上,都具有積極意義。如果,這些詩人在更早時期譯入中文,也許今天人們的理解方式和創(chuàng)作思想,會有所不同。但一種烏鴉嘴式的觀點——我也時常接受這種觀點——也許也不應被無視,也即:這些遲來的詩人,同時也是只能在我們——在近三十年的漢語文學語境中認知固化了的寫作者與讀者們——的退化中被理解的詩人。退化其一,是把往往只是個人的、抵觸性的自我意識,喬裝為一個詩人的面對世界時的自我意識。其二,我國詩歌領域和其他領域一樣,順應了體制化的過程,這一事實一直曖昧不清,因此,被其主導的理解力——例如理解巴克斯特這樣的詩人的能力——也許在相應退化,既不能深切理解,連過去對命運與寫作各異的世界詩人的天真興趣,也不能產生。其三,一種士大夫式的對“奇人異士”的想象,會把巴克斯特當成一個陶淵明化了的“謝爾蓋神父”(列夫·托爾斯泰寫的那個)、一個圣人去看待,這種簡單的開明,并不能幫助我們理解現(xiàn)代世界發(fā)生的個體的人生實踐和群體的社會運動。退化還在于,我們不能把這位走向毛利人土地的詩人的命運,在精神事件的層面去認識,從而不能做出與社會學或泛人類學視角的區(qū)別。最后,巴克斯特告訴我們,忠誠于嚴肅詩藝和忠誠于“他人”之間的鴻溝,也許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不可逾越,但是,尤其需要一種實踐性的寬容,這種寬容可能比審美意志,更能夠為詩人帶來語言和人格的雙重成熟。但我有些擔心,用專業(yè)化代替了成熟性的,深陷庸俗性與審美偏執(zhí)——兩者可能也是“對立的暗合”——的漢語現(xiàn)代詩,仍然不能直面這一切。
2021.1.
* 詩人、學者張?zhí)抑薹g的《耶路撒冷十四行詩·秋之書》已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這部詩集還收入了巴克斯特除了《耶路撒冷十四行詩》之外的其他重要詩作,本文只是對《耶路撒冷十四行詩》的評論。(轉自:公眾號“比希摩斯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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