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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局|他們?yōu)槭裁创騻€沒完:歐洲宗教戰(zhàn)爭對現(xiàn)代中東的啟示
自首度出現(xiàn)于埃及將近一個世紀后,政治化的伊斯蘭教(political Islam)正在重新塑造穆斯林世界。這一強有力的意識形態(tài)又稱伊斯蘭主義(Islamism),它認為,只要全球數(shù)以十億人計的穆斯林社區(qū)虔敬篤信——也就是說,假如穆斯林如同伊斯蘭歷史上多數(shù)時候那樣,生活在由國家政權強行推動的伊斯蘭教教法(sharia)之下——他們就將獲得自由,變得強大。長期以來,伊斯蘭主義者(Islamists)一直在與拒絕伊斯蘭教教法的穆斯林和試圖說服他們拒絕伊斯蘭主義的非穆斯林交鋒。這些交鋒有時溫和仁慈,間或腥風血雨,引發(fā)了1952年的埃及革命和1979年的伊朗革命,催生了2001年的基地組織恐怖襲擊,推動了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助力于諸如自封的伊斯蘭國(也以ISIS聞名)之類伊斯蘭激進組織的興起。
并非作為宗教的伊斯蘭正在制造不和。恰恰相反,穆斯林中間只是在伊斯蘭教應當用來塑造社會的法律和制度到什么程度這個問題上存在深刻分歧,麻煩是在這里。不論是否伊斯蘭主義者,大多數(shù)穆斯林當然并非圣戰(zhàn)者或革命者。但有關何者構成了良善的公共秩序,一直以來就存在的競爭已令穆斯林兩極分化,形成了拒絕妥協(xié)的嚴重敵對狀態(tài)。結果是,諸多問題糾纏在一起形成死結,各方于其中彼此交惡,難以解脫。
長期以來,西方學者和決策者費盡心力去理解這一沖突的性質,但迄今為止,他們的努力均功虧一簣??v然專擅伊斯蘭法學、神學和歷史的行家們有關伊斯蘭主義的研究已碩果累累,他們還是傾向于將伊斯蘭主義看作似乎是獨一無二的。他們忘記了,伊斯蘭主義不僅是伊斯蘭教屬性的,同時是一種“主義”(ism),也就是說,那是一種意識形態(tài)和安排普通人日常生活的規(guī)劃,應當與其他意識形態(tài)一并加以分析。世界上沒有什么地方像西方自身這樣制造出了那么多的主義,因之,為有助于清晰思考當代中東,回溯西方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紛爭史是有所裨益的。
事實上,如今的部分穆斯林世界,與四百五十年前處在所謂宗教戰(zhàn)爭(Wars of Religion)期間的西北歐有某種神秘的相似之處。當時就像是現(xiàn)在,一波宗教叛亂的狂潮席卷范圍廣袤的地區(qū),吞并了若干國家,并似乎要攜裹更多地方。僅僅是在1560年代,法國、荷蘭和蘇格蘭就分別遭遇被稱作加爾文教的一只新教教派信徒領導的變亂。那些信徒所信的,并非二十一世紀甚或十九世紀長老會教徒的那種加爾文教。如同天主教、路德教和當時其他的基督教主義一般,早期現(xiàn)代加爾文教既是一套宗教教義,也差不多是一種政治意識形態(tài)。加爾文教形成的年代,正值歐洲的社會經濟秩序圍繞羅馬天主教會確立,并且部分地由羅馬天主教會決定,而加爾文教將自己視為那一秩序的反對者。選擇一種意識形態(tài),既是一種政治承諾,也近乎是一種宗教承諾;宗教戰(zhàn)爭同時也是政見戰(zhàn)爭。(譯注:“宗教戰(zhàn)爭”始于1618年,終于1648年,又稱“三十年戰(zhàn)爭”,是由神圣羅馬帝國內戰(zhàn)演變而成的全歐洲參與的一次大規(guī)模國際戰(zhàn)爭。新教又稱基督新教,是西方基督教中非天主教的宗派,特別是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脫離天主教會的教會與基督徒形成的一系列教會團體之統(tǒng)稱。加爾文教、路德教、長老會均是新教的不同宗派。)
就國家政權應當支持何種形式的基督教,爭斗歷時一百五十年之久,期間變亂頻仍——而今,歷史的回響何其相似。一邊是理論家們在彼此較勁,爭奪影響力,一邊是異見人士遭到殘酷鎮(zhèn)壓,宗教屠殺周期性爆發(fā),并且外部力量打著對立派別的旗號介入?;靵y最終走向悲慘的三十年戰(zhàn)爭,這場戰(zhàn)爭至少導致德國(當時是神圣羅馬帝國的中心)四分之一的人口遇害。危機終結后,另外兩場意識形態(tài)戰(zhàn)爭接踵而至:十八世紀的君主制與立憲制之爭,以及二十世紀的自由主義與共產主義之爭。
這三段意識形態(tài)紛爭歷時漫長,期間西方國家就治理社會的最優(yōu)方式問題發(fā)生分裂,這為理解當下提供了極其重要的教訓。在最廣泛的層面上,西方歷史昭示,目前中東的合法性危機問題,在重要性上并非前所未有,也不大可能以任何直截了當?shù)姆绞浇鉀Q。如同過去很多占據(jù)支配地位的意識形態(tài)一樣,政治化的伊斯蘭教從其幫助推動的地區(qū)沖突中獲得了新的力量,并在這些地區(qū)留駐腳步。此外,中東所經歷的這種意識形態(tài)爭斗絕少以贏家通吃的方式告終;爭斗往往肆虐橫暴,直到彼此相競的諸多教義或是演化精進,或是趨同融合。通常只是在危機將外部力量卷入,并且重新塑造地區(qū)秩序之后,這一切才會發(fā)生。于應對今日中東的挑戰(zhàn)而言,這些教訓無法達到明確的一勞永逸之效,但它們確實至少表明:該地區(qū)的問題并非獨一無二;各國領袖和各個國家可以采取措施減少暴力,并創(chuàng)造更有利于人類繁榮的條件。
從歐洲的加爾文到中東的霍布斯
俗語說:“歷史并不重復自己,但它會押韻?!北M管伊斯蘭主義在中東的興起是獨一無二的現(xiàn)代現(xiàn)象,但其遵循的演化路徑及其刺激形成的危機,卻類似于西方自身過往歷史的若干片段。這場紛爭以穆斯林世界中伊斯蘭主義與世俗主義(secularism)之間的簡單爭斗為開端,業(yè)已演化為一場復雜的斗爭。但問題的關節(jié)點在于,誰或者什么才是社會的最高統(tǒng)治者,并且,引爆點在于法律的本源和內容。伊斯蘭主義者堅稱最高統(tǒng)治者必須是伊斯蘭教教法,這意味著教法可能源自伊斯蘭教的教義文本:從真主安拉到先知穆罕默德的直接啟示,它們構成了《古蘭經》;以及穆罕默德的言行錄。世俗主義者則反駁說,法律當源自人類的理性和經驗,而并非源自伊斯蘭教——或者對溫和的世俗主義者來講,并非僅僅源自伊斯蘭教。
世俗主義與歐洲殖民主義一并到達中東。很多伊斯蘭精英人士在國家獨立之后立即采納了世俗主義,恰恰是因為強大的歐洲國家優(yōu)于并羞辱過奧斯曼土耳其帝國,而這里一般被視為擁有無上權威的伊斯蘭王哈里發(fā)的領地。但世俗主義遇到了阻力:伊斯蘭主義。盡管伊斯蘭主義者提出其意識形態(tài)時,不是將其作為一種主義而是作為樸素的伊斯蘭教,即先知的原初信仰,但其信仰體系依舊擁有更多現(xiàn)代源頭。1926年到1950年間,早期伊斯蘭主義者日漸成長起來,他們確信,對一名虔敬篤信的穆斯林來講,生活在世俗政權之下是困難重重的,并開始組織反抗活動。1950年代,伊斯蘭主義者變得愈發(fā)激進,并開始倡導回歸國家強制推行的伊斯蘭教教法。到1960年代,一直是世俗主義者占上風,但在隨后幾十年中,1967年世俗主義的埃及敗于以色列,1979年伊朗的伊斯蘭革命以及1990至1991年間的海灣戰(zhàn)爭——這樣一些關鍵時刻扭轉了大勢,局面逐漸有利于伊斯蘭主義。
然后,從某種意義上講,政治化的伊斯蘭教已旗開得勝。縱然現(xiàn)代穆斯林既非純粹的世俗主義者,也非純粹的伊斯蘭主義者,但中東和北非的典型穆斯林均傾向于伊斯蘭主義。2013年由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發(fā)布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埃及、伊拉克、約旦、摩洛哥和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大多數(shù)民眾希望以伊斯蘭教教法作為國法。2012年的一項蓋洛普調查披露,在該地區(qū)的埃及、利比亞、敘利亞、突尼斯和也門這五個國家,女性與男性一樣傾向于支持教法。并且,盡管就諸如公共生活中宗教的作用以及政府中神職人員的作用之類問題,伊斯蘭主義陣營內部存在深刻的分裂,但眼下甚至是世俗執(zhí)政者也接受了伊斯蘭主義的基本主張。
但縱然有如此成就,政治化的伊斯蘭教在生存能力方面依舊遭到懷疑。早些時候,外部觀察人士斥之為與現(xiàn)代性脫節(jié)的理念。更近些時期,專業(yè)研究者之間彼此互相打氣稱,中東地區(qū)愈演愈烈的暴力,包括諸如伊斯蘭國之類圣戰(zhàn)組織執(zhí)行的自殺性恐怖襲擊和斬首之舉,正是其行將垮臺之際絕望行動的象征。
然而,假如歐洲自身的意識形態(tài)紛爭史可以為中東提供一個關鍵教訓,這個教訓就是:不要低估伊斯蘭主義。歐洲的宗教戰(zhàn)爭昭示了,何以輕慢一種顯然落伍了的意識形態(tài)是如此危險。在那些戰(zhàn)爭的許多緊要關頭,鑒于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間的對立正在戕害地方民眾和經濟,理性和進步顯得是要強行宣告敵對狀態(tài)終結。在若干關鍵時刻,包括在1555年,數(shù)個重要德意志公國同意實行宗教自決,以及1590年代,法國宗教戰(zhàn)爭結束,新教徒的荷蘭共和國從天主教控制下的西班牙贏得獨立——似乎危機已經過去。諸侯、貴族、市議會以及它們的臣民看上去已經決定實現(xiàn)和平。務實的政治理性呈現(xiàn)主導之勢,提升了人們形成新歐洲的希望,而在新歐洲,國家或將追求它們的物質利益而非意識形態(tài)上的利益。
但歐洲的意識形態(tài)暴力并未結束,因為催生這種暴力的合法性危機依舊懸而未決。大多數(shù)歐洲人繼續(xù)相信,持久的政治穩(wěn)定要求宗教上的整齊劃一。只要他們是這樣想的,最微不足道的刺激也可能再度令他們分化為激烈對抗的群體——這正是1618年,當波西米亞的一場新教徒變亂將歐洲推入三十年戰(zhàn)爭時所發(fā)生的事。直到那個世紀結束,當歐洲人將信仰問題與政治問題區(qū)隔開來,宗教信條才失去其煽動性力量。
意識形態(tài)上的一種不同的低估發(fā)生在更近的時代:即二十世紀,自由主義與共產主義之間進行全球性競爭期間。1930年代,大蕭條的陣痛令很多重要的西方知識分子確信,作為一種理念,自由民主制度時代已經過去。有一段時間,中央集權的、強制性的國家政權在應對新的經濟和社會挑戰(zhàn)時顯得更加游刃有余,這推動一些思想家看好共產主義。少數(shù)人士訪問了約瑟夫?斯大林治下的蘇聯(lián),并公開予以嘉許;在那里,工業(yè)化正急速推進,工人從不罷工。美國記者林肯?史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捕捉到了這種情緒:“我已經看到了未來,共產主義確實是靈丹妙藥?!碑斎?,結果是自由民主制度恢復生機,贏得勝利。(譯注:林肯?史蒂芬斯是美國著名記者,生于1866年,卒于1936年。據(jù)譯者網上所見資料,1917年,史蒂芬斯在第一次到訪蘇俄時會見過列寧。1919年,他陪同一位美國國務院官員訪問蘇聯(lián)三周,回國后多次表達對蘇聯(lián)的良好觀感。網上所見史蒂芬斯生平簡介中并未提及他三十年代到訪過蘇聯(lián)。斯大林系于1924年成為蘇聯(lián)雖高領導人。據(jù)一些檢索結果,上述引文寫于1919年,出自作者寫給朋友的一封信,但史蒂芬斯在1931年出版的自傳中又表達了對共產主義的幻滅感。引文中譯取自蘇珊?桑塔格所著《重點所在》中文本,頁331。)
要害不在于伊斯蘭主義必將在中東成為贏家,而在于聰明人會低估非正統(tǒng)政治體制的生存能力,而這樣的體制有時會帶來慘痛的結局。事實上,政治化的伊斯蘭教之所以生命力長久,一個秘密在于外部人士始終低估了這一體制。歷史還昭示,當一種意識形態(tài)有國家力量作為后盾,其生命就可以延續(xù),1930年代的自由民主制度是這樣,今天的伊斯蘭主義也是這樣。政治化的伊斯蘭教遠沒有到窮途末路,它完全可能恢復生機,卷土再來。(譯注:本節(jié)小標題中的加爾文是十六世紀法國的宗教改革家。霍布斯是十六至十七世紀的英國政治哲學家,他認為,國家是人們?yōu)榱俗袷亍白匀环ā倍喠⑵跫s所形成的,當君主可以履行該契約所約定的保證人民安全的職責時,人民應該對君主完全忠誠。)

如同很多競爭求存的舊時意識形態(tài)一般,政治化的伊斯蘭教也并非鐵板一塊??v然伊斯蘭主義者大體而言都摯愛教法,其內部還是存在相當多的派系:遜尼派與什葉派;極端主義者與溫和主義者;民族主義者、國際主義者,甚至還有帝國主義者。在西方,這種分歧已圍繞如下問題引發(fā)了一場爭論:在一些伊斯蘭主義與更激進勢力發(fā)生爭端的地方,美國及其盟友是否應當幫助溫和且務實的伊斯蘭主義。認為不應當幫助的那些人士,總體而言將伊斯蘭主義刻畫成是由其對西方的仇恨所聯(lián)合起來的頭腦簡單的勢力。那些認為應當幫助的人士,則將伊斯蘭主義的狀況描繪成內部四分五裂。
這樣的爭論了無新意,并且,一種意識形態(tài)的反對者往往試圖利用意識形態(tài)上的分裂,鼓動某場沖突倒向對其有利的一面。在整個西方歷史中,即便結果是多種多樣的,外部力量仍周期性地試圖運用這種分而治之的策略;它們的舉動時而擦槍走火。還是以宗教戰(zhàn)爭為例。這場久拖不決的沖突造成歐洲占據(jù)主導地位的意識形態(tài)支離破碎,隨后形成的一些異端主張流傳下來,與原初的教義競爭。新教以路德教之名起航傳播,但很快發(fā)展成為瑞士的慈運理教(Zwinglianism)和德國的再洗禮教(Anabaptism),而在這之前就已開花結果,在法國發(fā)展出一個加爾文教版,在英格蘭發(fā)展出一個圣公教(Anglican)版。加爾文教信徒與路德教信徒之間為爭奪影響力而時常彼此傾軋,他們之間的敵意可能甚于兩者間任何一方與天主教徒之間的敵意。統(tǒng)治神圣羅馬帝國的天主教哈布斯堡王朝想盡辦法,不知疲倦地推動這樣的分裂。但最終,這一戰(zhàn)略要么未能削弱加爾文教信徒,要么未能阻止他們與路德教信徒在三十年戰(zhàn)爭中結盟。
因之,對外部人士來講,要害就在于,明察一些理論家是否傾向于反對激進主義,并知曉如何與他們交誼。成功做到這一點是有可能的。二戰(zhàn)后,美國總統(tǒng)杜魯門曾努力限制蘇聯(lián)在歐洲的影響力,在決定哪些西方的歐洲左派政黨可能成為美國盟友的過程中,他展示了至關緊要的靈活性。他恰當?shù)氐贸鼋Y論:意大利的共產黨人和社會主義者是鐵板一塊,他們在支持蘇聯(lián)和反對美國倡議的馬歇爾計劃時是團結一致的。杜魯門轉而與基督教民主黨人結交,在1948年幫助他們贏得了一場關鍵選舉。但在法國,杜魯門意識到社會主義者反對共產主義,并與他們達成交易,這促使法國成為美國的一位難以相處但坦率真誠的伙伴。
外部力量這種或明或暗的干預,是久拖不決的合法性危機的另一個決定性特點。大批外來參與者或是通過幕后動作或是通過運用軍事手段,卷入到其他國家的內部事務當中,伊斯蘭主義與世俗主義之間的沖突只是此類爭斗的最新一輪。大量此類外部干預遭到一些人士的批評;特別是,批評人士認為,美國在阿富汗、伊拉克以及最近在利比亞發(fā)動的作戰(zhàn)象征著替天行道之類征討的不理智爆發(fā),而這些征討逾越了審慎治國方略的邊界。但實際上,對一個大國來講,動用武力去改變或者保留另一個國家的政權是正常舉動。對意識形態(tài)斗爭而言,外部干預并非是無關、荒謬且可以回避的補充,而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過去五百年里,這樣的干預發(fā)生了超過兩百次,其中的絕大多數(shù)是在諸如折磨今日中東的那種區(qū)域性合法性危機爆發(fā)期間進行的。
由這些類別的斗爭推動形成的強烈極化,有助于解釋何以干預是如此普遍尋常。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沖突通常會加劇社會分裂,乃至相較于與他們沒有共同道德標準的同胞,人們對與他們擁有共同道德標準的外國人會更加忠誠。這些沖突非常容易令民眾和國家與外國參與者,特別是與那些強大到足以為他們或者他們的對手帶來優(yōu)勢地位的參與者,形成或敵或友的關系。并且,對外國參與者而言,他們會將這些類別的危機,視作結交新朋友或者阻止新敵人出現(xiàn)的機會。
具體進行干預的國家力量在沖突中并不需要收獲宗教上的利益;有時候物質上的利益已經足夠。也有時候,意識形態(tài)方面和物質方面的算計結合在一起,推動干預發(fā)生。比如,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發(fā)期間,遜尼派控制的沙特阿拉伯派遣軍隊進入巴林,幫助制止了一場什葉派叛亂,由此既遏制了什葉派伊斯蘭教的勢力范圍,也牽制了什葉派控制的伊朗的力量。稍晚些時候,伊朗介入敘利亞,支持阿薩德政權反擊遜尼派反叛武裝,而假如這些反叛力量贏得勝利,他們或有可能令敘利亞與沙特阿拉伯結盟。類似這樣的進展令人憂懼不已:中東將涌現(xiàn)越來越多膽大妄為、受意識形態(tài)驅動的政權,它們執(zhí)意要破壞地區(qū)秩序。比如,一些觀察人士擔心,假如伊朗獲得了核武器,它可能將這些武器用于傾覆中東地區(qū)不確定的平衡,甚至會挑起一場巨大的災難。
歷史并未就那樣的憂懼提供簡單判斷,但它確實表明,一個政權可以既是意識形態(tài)的,也是理智的。一個由理論家執(zhí)掌的政權或許有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目標,比如建立一種全然迥異的秩序。為實現(xiàn)那些目標,這樣的政權或許會運用理智的手段,當進攻的代價變得太過昂貴時就選擇退卻。但也可能偶爾不按傳統(tǒng)地緣政治中成本收益算計的常理出牌。
三十年戰(zhàn)爭期間,一個被稱為巴拉丁(Palatinate)的德意志公國的作為可用來解說上述兩種可能性。該公國的執(zhí)政者是好戰(zhàn)的加爾文教信徒,力求結束天主教在神圣羅馬帝國以及全歐洲的主導地位。他們一再試圖拼湊反對天主教強權的新教徒聯(lián)盟,屢次派遣軍隊幫助法國和荷蘭的加爾文教信徒。但在十六世紀的多數(shù)時候,他們的算計中包括了意識形態(tài)和理智的良性混合:遭遇強大的哈布斯堡王朝足夠多的回擊以及新教同儕的麻木不仁時,他們就選擇退卻。但隨后,波西米亞(臣屬于神圣羅馬帝國,由天主教信徒統(tǒng)轄)的加爾文教反叛者懇請巴拉丁執(zhí)政者弗雷德里克五世(Frederick V)向哈布斯堡王朝發(fā)起挑戰(zhàn),并擔任他們的國王。弗雷德里克接受了,并在1619年宣布波西米亞屬于他自己,盡管此舉招致哈布斯堡王朝強烈反擊的風險顯而易見,并且事實上大多數(shù)歐洲新教徒拒絕公開支持他。果然,哈布斯堡王朝瓦解了弗雷德里克的軍隊并乘勝追擊,劫掠了巴拉丁,并鎮(zhèn)壓了那里的新教。這些事情構成了三十年戰(zhàn)爭的開端。
適者生存
如同所有久拖不決的區(qū)域性意識形態(tài)爭斗一樣,總有一天伊斯蘭主義與世俗主義之間的爭斗也將終結。然而,終結將如何發(fā)生,并且中東民主的前景如何,都還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西方歷史表明,合法性危機的解決之道通常是以下三種方式之一:一方獲得決定性勝利,敵對各方超越沖突,或是結合了對立教義的混合型政體以先前看上去不可能的方式出現(xiàn)。如今,任何單一意識形態(tài)簡單勝出的第一種情形看來都不可能發(fā)生;鑒于其遠非鐵板一塊,伊斯蘭主義若能制勝凱旋,大體而言或將無法安排好其眾多內部派系——遜尼派或者什葉派,溫和派或者極端派,君主派或者共和派——中的哪一只占據(jù)主導地位。但其他兩種情形是可以想見的。
即便設想一個超越當下合法性危機的中東或許困難重重,但西方過往經歷的眾多危機之一確實是那樣解決的。隨著不再看重舊有意識形態(tài)分歧的新型政權出現(xiàn),早期歐洲最終戰(zhàn)勝了其內部的宗教紛爭。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依舊對其信仰保持虔誠,但不再以零和視角思考它們,并且逐漸接受了政教分離的原則。中東若想出現(xiàn)類似的結果,就要求穆斯林精英人士和穆斯林大眾一道,不再將伊斯蘭教對法律和公共秩序的影響這個問題視作你死我活的重大事項。但考慮到極化的強烈深刻且盛行日久,這樣一種超越的前景似乎還很遙遠。
作為選項之一,諸多競爭求存的意識形態(tài)有可能開始趨同融合,互相采納某些制度和做法。歐洲也經歷過這樣的階段。從1770年代到1850年代,歐洲大陸在君主派和共和派之間猶疑不決,前者認為統(tǒng)治必須世襲,后者則想要民選政府。這兩派的理念期初看上去彼此毫無交集可言;各君主國一再瓦解共和派人士的變亂。但在一段時期的鎮(zhèn)壓之后,歐洲的君主與中產階級開始進行新的討價還價。英國作為聯(lián)合王國首當其沖,緊隨其后的一批國家——奧地利、法國、意大利和普魯士——紛紛建立起了新型政體。這種新型政體有時候被稱作“自由的保守主義”(liberal conservatism),它將君主制、議會制的約束性元素以及更大范圍的公民自由結合在了一起。
這一段歷史指向了最終的歷史教訓:一種意識形態(tài)或若干意識形態(tài)混合體的最終成功,時常有賴于它是否擁有強大的國家政權作為捍衛(wèi)者。歐洲的自由保守主義之所以能勝出,部分是源自聯(lián)合王國顯而易見的成功,該國是歐洲自由保守主義的最佳典范。許久以來,那個國家就擁有混合型政體,那是一種融合了傳統(tǒng)與改革的立憲君主制。毫無疑問,聯(lián)合王國還是那個時代世界上最成功的國家,以其最大規(guī)模的經濟、覆蓋最廣的帝國以及顯著穩(wěn)定的社會秩序而自傲。其混合型政體在整個地區(qū)激發(fā)模仿的理由在于,這種政體已被證明是有效的。
在整個穆斯林世界,一種不同的混合型政體近期一直在展示其有力的跡象。那一混合型政體有時被稱作“伊斯蘭式民主”(Islamic democracy)。盡管學者們長期以來一直認為,民主制度與伊斯蘭主義是內在不相容的,但不同國家的一些伊斯蘭主義者和民主派人士一直試圖在理論和實踐上融合這兩種體制。譬如,2011年到2013年間,埃及的自由與正義黨(Freedom and Justice Party,穆斯林兄弟會的政治派系)接受了宗教和意識形態(tài)上的多元化,以這樣的方式著力將自己塑造為一只溫和的力量。隨著總統(tǒng)穆罕默德?穆爾西(Mohamed Morsi)開始集權,并且埃及軍方將其罷黜,那一嘗試以失敗告終。自那以后,埃及似乎已完全放棄民主制度,但假如有可能再度嘗試,該國篤定具備成為典范國家的規(guī)模和影響力。
同時,突尼斯政治團體復興黨(Ennahda)進行了一項融合伊斯蘭主義與民主制度的更成功嘗試;盡管公開宣布信奉伊斯蘭主義,該國還是在2014年晚些時候舉行了民主選舉。因國土太小,突尼斯無法成為一個典范國家,但它象征著“阿拉伯之春”運動中出現(xiàn)的閃光點,至少是展示出某種可能性。
更大程度的可能性,取決于該地區(qū)兩個最有影響力的穆斯林占多數(shù)的國家即伊朗和土耳其的政治選擇。雖然都不是阿拉伯國家,但兩國在發(fā)揮地區(qū)影響力方面均有悠久歷史。伊朗是踐行伊斯蘭主義的典范國家,在1979年革命中就宣布自己扛起了引領伊斯蘭主義的大旗。該國在形式上是共和國,擁有半競爭性的選舉,但其最高權力由阿亞圖拉?阿里?哈梅內伊(Ayatollah Ali Khamenei)掌握。問題在于,因德黑蘭對阿薩德政權的慷慨支持令絕大多數(shù)遜尼派阿拉伯人心生隔膜,伊朗作為典范國家的前景在“阿拉伯之春”期間及后續(xù)發(fā)展中已受到傷害。而且,自2009年疑點重重的選舉以來,伊朗政權看上去一直反復無常,愈發(fā)令人懷疑其鄰國可能打算步其后塵。因之,只要伊朗依舊是伊斯蘭主義的榜樣國家,伊斯蘭主義就有麻煩。
土耳其可能是另一種情形。盡管該國在形式上是一個世俗共和國,但其一直在滑向伊斯蘭主義。過去三年間,土耳其在轉變成為一個新的實行混合型伊斯蘭式民主的典范國家方面表現(xiàn)良好。競爭性選舉已一再鼓舞總統(tǒng)雷杰普?塔伊普?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領導下的執(zhí)政黨正義與發(fā)展黨(Justice and Development Party),該黨自稱為伊斯蘭式民主的先驅(盡管它寧愿稱這一治理模式為“保守的”而不是“伊斯蘭式的”)。該國在“阿拉伯之春”早期一夜之間變得深受該地區(qū)民眾推崇,之后持續(xù)擴張其影響力。但涉及伊斯蘭主義與民主制度的混合政體,局面看上去就不那么美了,這部分是因為埃爾多安搖身一變,開始接受威權主義的統(tǒng)治模式。土耳其或許終將成為混合型政體的典范,但那一混合型政體的民主要素,眼下正被舊式的獨裁統(tǒng)治替代。
為什么他們總是打個沒完
如同先前很多意識形態(tài)爭斗遭遇的情形一樣,中東目前的危機已令一些觀察人士質疑,意識形態(tài)是否真是引發(fā)危機的根源。很多批評人士將沖突完全追溯至別的事情上,他們聲稱,西方帝國主義——先是歐洲人,然后是美國人——羞辱過穆斯林,并嚴重限制了他們作為個人和社群把握自己未來的能力。依據(jù)這種看法,美國在該地區(qū)的軍事存在及其對以色列的支持,應對愈演愈烈的暴力行經負責。但此類論調忽視了一個關鍵事實:當今世界充斥著孱弱無能、飽受挫折的民眾和人群,并且美國的霸權是近乎全球性的。然而,困擾中東的諸多問題——連環(huán)騷亂和鎮(zhèn)壓、恐怖主義和野蠻暴行,以及一再出現(xiàn)的外國干預——糾纏難解,這一特有局面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幾乎找不到。
其他人將危機歸咎于貧困。他們認為,假如穆斯林擁有更多財富和機會,危機或將緩解。但當今世界其他數(shù)不勝數(shù)的貧困社群都成功避免了混亂,它們中的很多國家的情形要比一般中東國家惡劣很多,這一局面也能反駁這一論調。假如貧困是最要緊的事項,那么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就將遭遇更多的恐怖主義襲擊、革命風潮和外國入侵。證據(jù)指向不同的結論:縱然孱弱無能和貧困都是關鍵因素,但只有與久拖不決的區(qū)域性合法性危機結合在一起,它們才能形成塑造今日中東的那種機能障礙。
好消息是,通過培植成為溫和治理體制典范的政黨和國家,美國或許能推動形成更穩(wěn)定的長遠局面,即便那一體制并未完全實現(xiàn)世俗化。但壞消息是,這就是美國所能期待的全部:鑒于各方或將都不可避免地將美國的介入視作偏袒性的,甚至強大的美國也無法解決該地區(qū)的所有問題。當然,美國必須保護其利益——在某些時間和地點,這一職責可能再度要求動用武力。但正如宗教戰(zhàn)爭時代的穆斯林超級大國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無法化解十六世紀基督徒內部的紛爭一樣,也沒有外來參與者能夠平息今日中東的亂局。只有穆斯林自己能化解他們的意識形態(tài)戰(zhàn)爭。
[作者系美國弗吉尼亞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聽橋譯自《外交》雜志(Foreign Affairs),2015年5/6月號,原題:“From Calvin to the Caliph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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