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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伯牛:與曾國藩交好又鬧翻的湯鵬
晚清益陽人中,官做得最大的是陶澍,事功最顯赫的是胡林翼,“才氣奔放,則有湯海秋”(曾國藩語)。
湯鵬(1801-1844),字海秋,九歲能屬文,十四歲補(bǔ)學(xué)員,道光二年(1822)舉人,明年連捷成進(jìn)士,以主事分禮部,時才二十三歲。十年,充軍機(jī)章京,極受大學(xué)士曹振鏞賞識,擔(dān)心他在“冗眾”的禮部受到遏抑,特奏調(diào)至戶部,旋擢貴州司員外郎。十五年,充會試同考官,時年三十五歲。對這樣一位年少高材,輿論皆以為“不日月躋津要得美仕也”,然而湯鵬不走尋常路,“自貲求為御史”,做了一名言官。
這年八月,工部尚書宗室載銓,在檢查公務(wù)時,將本部司員嵩曜誤認(rèn)作“家里人”。所謂家里人,是指旗人雖須服從皇帝,然而也要敬禮所在旗的旗主,旗主則視本旗之人為家人,當(dāng)然,家人聽上去不錯,其實(shí)另有個稱呼則是奴才。然而嵩曜并非載銓的“家里人”,聞言覺得受了侮辱,回頭就向長官具呈代奏,告了御狀。清宣宗認(rèn)為“載銓措詞過當(dāng)”,而“嵩曜負(fù)氣具呈”,都有錯誤,遂將二人分別交給宗人府與吏部議處,結(jié)果載銓照例議罰職任俸一年,嵩曜照例議罰俸九個月,各打五十板,了了此事。但是,到了十月,湯鵬重提舊事,率先奏稱,載銓處分過輕,請?jiān)俳蛔谌烁考幼h處,并請將嵩曜處分寬免。宣宗大怒,批評湯鵬“率意瀆陳,于奏定準(zhǔn)行事件,妄議改更,無此政體。且賞罰為朝廷大權(quán),豈容臣下妄行干預(yù)”,若此,“實(shí)屬不知事體輕重,不勝御史之任”。隨命湯鵬卸任御史,仍回戶部。
回戶部,湯鵬升任江南司郎中,管理軍需局,并被欽點(diǎn)為陜甘鄉(xiāng)試正考官,可知圣眷未衰。而圣眷所以未衰,大概與當(dāng)朝大佬對他的愛重有關(guān)。而所以愛重,則因?yàn)榇罄袀兲貏e喜歡他的制義。
有一條筆記,記錄湯鵬在考場上的機(jī)智,久為人知,云:
壽陽祁相國寯藻,督學(xué)湖南,邵陽魏默深源,益陽湯海秋鵬,皆其所激賞。道光癸未(三年),湯魏兩先生均赴會試,至都謁祁。祁語湯曰,海秋之文何其冗長,不如默深短煉佳也。是科,祁充會試總裁,題為《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湯入場,憶師言,文特簡括,后比連用三字句。壽陽得之,曰,此魏默深也。亟錄之。比揭曉,則益陽湯鵬也(陳銳《袌碧齋雜記》,載《青鶴雜志》一卷二十一期)。
按,祁寯藻于道光二年充廣東鄉(xiāng)試正考官,明年任湖南學(xué)政,至六年卸任。而道光三年會試,考官是曹振鏞汪廷珍王引之穆彰阿,祁寯藻并不在列??芍顚斣宀豢赡茉谌陼嚽跋υ诰┲更c(diǎn)湯鵬如何作文。這條筆記可能是張冠李戴了。
然而,汪穆二位老師,先后為湯鵬的八股選集作序。汪序(道光七年)自謂“生平不輕為人序文”,實(shí)在是有感于湯鵬“天才固多,而人工亦非其所少焉”,才愿意向世人介紹這種既是“自成一家之文”,又是“不名一家之文”的佳作。穆序(道光十七年)則謂湯鵬“闈中之文,樸遬渾堅(jiān),瀏亮頓挫,余固心焉許之”,而學(xué)與年增,才不少卻,儼然已到了韓愈所說“能自樹立,不因循”的境界,因此愿意大力揄揚(yáng)。其序還透露了一條書市的消息,謂湯選自七年刊行,“幾于家有其書,人有其篇”。此語不虛。道光十二年,邵懿辰初至北京,即“見書肆間市湯君海秋時文,善琱繪物情而舉以大義”(《湯海秋哀辭》),印象深刻。
文章寫得好,且能暢銷,詩也很不錯。龔自珍撰《書湯海秋詩集后》,謂湯詩可以“完”字做評語。其詞曰:
何以謂之完也?海秋心跡盡在是,所欲言者在是,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要不肯挦扯他人之言以為己言,任舉一篇,無論識與不識,曰此湯益陽之詩。
當(dāng)然,龔自珍說的這個“完”字,是對湯鵬而言,并非對詩藝而言。從湯詩或能見到完整的湯鵬,然而未必能代表完美的詩藝。他在《己亥雜詩》里為湯鵬寫了一篇,云:“觥觥益陽風(fēng)骨奇,壯年自定千首詩。勇于自信故英絕,勝彼優(yōu)孟俯仰為?!保ǖ谪ゾ攀祝坝掠谧孕拧彼淖?,褒貶已在其中,恰如前揭強(qiáng)調(diào)個體而非詩藝之“完”字。湯鵬的湖南老鄉(xiāng)傅熊湘,藉著龔自珍的評語,說湯鵬“自負(fù)甚厚,至謂合于性天,出入于風(fēng)騷而不茍作”,“惟駿快之作,常覺有發(fā)露太盡之感,轉(zhuǎn)不如駑緩者之紆徐可思”,至于整體水平,則“七言古乃似尤西堂,其次亦不過為常人語而已”(《鈍安脞錄》卷一)。

雖然,湯鵬的聲名在后世還是寂然的。不過,托曾國藩的福,對愛看近代軼事的讀者來說,提起湯鵬,還是有印象的。據(jù)李伯元《南亭筆記》云:
曾(國藩)與湯海秋稱莫逆之交,后忽割席。緣曾居翰林時,某年元旦,湯詣其寓賀歲,見硯下壓紙一張,湯欲抽閱之,曾不可。湯以強(qiáng)取,則曾無事舉其平日之友,皆作一挽聯(lián),湯亦在其中。湯大怒,拂衣而去,自此遂與曾不通聞問。
故當(dāng)時在京湘人諺云,曾國藩包寫挽聯(lián),江忠源包送靈柩。然而,據(jù)曾國藩為湯鵬寫的祭文,則二人鬧翻,與生挽無關(guān)。其詞曰:
我行西川,來歸君迓。一語不能,君乃狂罵。我實(shí)無辜,詎敢相下?骨肉寇仇,朋游所訝。見豕負(fù)途,或張之弧。群疑之積,眾痏生膚。君不能釋,我不肯輸。一日參商,萬古長訣。吾實(shí)負(fù)心,其又何說。
其自述則謂,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曾國藩完成四川鄉(xiāng)試正考官的差事,回到京城,湯鵬特地組局歡迎,哪知一語不合,兩人大吵一架,鬧到不歡而散,直至明年湯鵬逝世,二人再未見面。國藩對此十分內(nèi)疚,故曰:“一日參商,萬古長訣?!蔽?jù)曾氏家書,謂“湯海秋久與之處,其人誕言太多,十句之中僅一二句可信”(二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則曾不滿意于湯,又非一日矣。

湯鵬的死,是暴卒。諸人所作行狀傳記墓銘哀辭,皆未明言因?yàn)槭裁丛蚨┳?,只有曾國藩祭文提了一句“一呷之藥,椓我天民”,可知與吃錯了藥有關(guān)。而據(jù)薛福成《庸庵筆記》卷三“猛藥不可輕嘗”條,湯鵬是在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的家宴上與朋友打賭,不信“大黃最為猛藥,不可輕嘗”的邪,自謂“無疾常服之”,硬是當(dāng)場吞了一兩多大黃,黃昏即已腹瀉不止,稍延至明日凌晨,即告暴卒。一位才人,就這么稀里糊涂送了性命,令人難為情。曾國藩評曰“豈不有命,藥則何罪”,也是實(shí)在不知如何去說這事。
湯鵬《漫興》云:“雕肝刻腎三千首,贏得人間號海翁?!倍K年只有四十四歲,徒負(fù)“海翁”虛名,實(shí)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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