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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倫理,究竟是圣母心泛濫還是共情的多元化?
動物倫理,究竟是圣母心泛濫還是共情的多元化? 原創(chuàng) 小象君 小象君 Elefam


作者| 楊如嘉
編輯| 諶
視覺| Iva
熱點新聞
近日,一則新聞讓大家直呼離譜:一博士生在香港向三只非洲大蝸牛(Achating fulica)撒鹽而致其死亡,后因“殘忍對待動物”而被逮捕。提到“作案”動機時,該博士生說,他殺死的非洲大蝸牛是入侵物種,他的舉動是在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同時也有媒體為博士生聲援,提到他用食鹽殺死蝸牛的方式是應(yīng)對非洲大蝸牛的常用方法,因為這種蝸??赡軘y帶多種病菌或者寄生蟲,應(yīng)盡量避免直接接觸。
楊如嘉
昆山杜克大學(xué)
環(huán)境政策 本科在讀
學(xué)社會科學(xué)的理科生,雜學(xué)動物,參與過動保、嘗試過政策分析、也對流浪動物和農(nóng)場動物的動物福利感興趣,目前在北卡羅萊納撈魚抓海星,努力成為“了解一切、寬容一切”的problem solver。
香港動物保護法律為何如此“極端”?竟把“害蟲”蝸牛的權(quán)益,放在人類權(quán)益之前?若不討論保護法律,我們從蝸牛事件中,可以一窺動物保護理論的支持——動物倫理學(xué)。從人類動物利益沖突、紛繁復(fù)雜的輿論爭執(zhí)中看一看互為補充但無法統(tǒng)一的各種理論體系。
|| 彼得·辛格


此事件中,內(nèi)地博士生違反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提出:“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dǎo)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這與彼得·辛格的主張類似,均強調(diào)動物所受的痛苦和其合理性。
在《應(yīng)用倫理學(xué)》一書中,彼得·辛格闡述了自己的動物倫理觀點,他認為所有個體所受的痛苦都應(yīng)該平等地被納入考慮,痛苦應(yīng)該盡量被避免和最小化,我們應(yīng)該向著所有個體所受痛苦的總和減小的方向努力。在實際案例中,他主張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會引起動物苦痛的行為,比如吃肉(他認為肉食并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動物實驗(他認為并無足夠證據(jù)證明動物實驗一定能取得有意義的結(jié)果)等。
我們不妨也從辛格的“痛苦/必要性“角度看待一下蝸牛事件,殺死蝸牛是必要的嗎?在此事件中,被殺死的蝸牛是南方常見的入侵物種——非洲大蝸牛,可能破壞當(dāng)?shù)厣鷳B(tài)并攜帶寄生蟲,因此,殺死蝸牛的行為擁有正當(dāng)?shù)睦碛?、可以被合理化?/p>
但同時,也有認為該博士生有罪的觀點稱,雖然殺死蝸牛這一行為是合理的,但應(yīng)采取更直接快速的方式,讓動物不感受到痛苦,而撒鹽這一手段使蝸牛經(jīng)受了漫長而痛苦的死亡過程(但也有人表示蝸牛脫水的過程其實十分迅速),屬于”導(dǎo)致不必要的痛苦“。首先,用鹽導(dǎo)致脫水是針對非洲大蝸牛的慣用方法,其目的是避免與非洲大蝸牛直接接觸、從而避免感染寄生蟲。其次,被撒鹽脫水而死這一過程對蝸牛本身是否痛苦尚無定論,這涉及到對無脊椎動物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深入研究。而且,即使撒鹽脫水確實引起蝸牛的痛苦,采用其他手段殺死蝸牛也可能有接觸、散播寄生蟲的風(fēng)險,很難比較痛苦與潛在風(fēng)險孰輕孰重。
看到這里,你可能會說,這不就完了嘛,即使從動物倫理的角度,內(nèi)地博士生為了保護環(huán)境而殺死蝸牛、為自我保護而選擇了不太直接的方式,并不是什么不正義的事情呀??墒且蜃晕冶Wo而殺死動物,真的是絕對正義的嗎?
|| 克里斯汀·柯絲嘉德


對于此類涉及多方利益沖突的案例,柯絲嘉德的理論提供了一個絕妙的視角。在《人類一定比動物重要嗎?》一文中,她提到,所謂價值必須要有受體,重要的事情不是“絕對的“重要,而是對某個體來說重要。
柯絲嘉德認為,每個個體都會從自己的利益出發(fā),尋找符合自己利益的事物,并為此賦予價值,但這種價值僅對賦予價值的個體有意義,并不體現(xiàn)事物的絕對價值。她反駁了部分認為”動物被創(chuàng)造出來就是為人所用、人類天然地比動物更為重要“的觀點,提倡共情和感同身受,“許多利用動物的人類活動對動物來說是不正義的,就像假設(shè)有一個異教徒神明把人類扔進池塘喂鱷魚一樣。”
在類似涉及人類、動物利益沖突的事件中,柯絲嘉德也盡量保持客觀中立,不以絕對化的口吻評價正義與否。但她的理論偏向相對主義,并不能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對此類價值選擇做出一個很好的指導(dǎo),比如在蝸牛事件中,從人類的角度出發(fā),殺死蝸牛有利于維護人類利益、保護環(huán)境,并不是不正義的選擇;但是蝸牛也是無辜的,生物入侵本質(zhì)上是由人類造成、入侵生物本身并不應(yīng)該承擔(dān)后果??吹竭@樣的道德困境,肯定會有人懷疑道:人類道德為什么保持絕對中立呢,優(yōu)先保護人類利益不好么?
\\ 湯姆·里根


針對在利益沖突中做出選擇的問題,湯姆·里根提出了不同的理論體系,而這個理論體系是建立在內(nèi)在價值(inherent value)的概念之上。里根認為,個體的價值不應(yīng)該用其對外在環(huán)境做出的影響或其自身經(jīng)歷來衡量,相反,任何個體自然擁有一種內(nèi)在價值。在《動物權(quán)利的案例》一文中,他用水杯來類比內(nèi)在價值的概念:水杯里裝的水的價值可以類比一個個體的貢獻和經(jīng)歷,而杯子本身的價值對應(yīng)的就是個體的內(nèi)在價值。根據(jù)里根的主張,任何“生命主體(subject-of-a-life)”擁有同等的內(nèi)在價值,其內(nèi)在價值不受每個個體自身經(jīng)歷的影響。
是否是“生命主體“是衡量個體是否擁有內(nèi)在價值的唯一標準。所謂”生命的受體“不單單是有生命體,還要具有復(fù)雜的行為能力,比如信仰和欲望、對過去和未來的感知和記憶、快樂和痛苦、趨利避害的選擇傾向等。我個人對生命主體這一概念的理解是,生命主體不僅僅具有生命力,更具有對生命的主觀感知,并不是行尸走肉或者依靠簡單反射弧的細胞集合體。
在對待“生命主體”時,基于每個個體平等的內(nèi)在價值,里根提出了兩種價值選擇原則:1. 最小犧牲原則(The Miniride Principle),即如果要在犧牲多數(shù)個體利益和少數(shù)個體利益中做出選擇,而每個個體收到的傷害近似相同,則選擇犧牲少數(shù)個體;2.更壞遭遇原則,即如果要在犧牲多數(shù)無辜個體和少數(shù)無辜個體的利益中做出選擇,而選擇犧牲少數(shù)個體會使其受到比其他選擇更壞的遭遇,則選擇犧牲多數(shù)群體的利益。
簡而言之,里根的價值選擇原則強調(diào)避重就輕,盡量保證價值選擇中的犧牲最小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里根原則的模糊性讓人很難根據(jù)實際情況做出選擇,比如“生命主體”與非生命主體就沒有一個清晰的劃分(我認為蝸牛事件中的非洲大蝸牛明顯不屬于“生命主體”,因為它們明顯不擁有感知生命的主觀能力),個體利益的犧牲涉及方面廣泛、很難被量化,所以其對價值沖突的指導(dǎo)作用也較為有限。
|| 動物倫理學(xué)的啟示
看到這里,你可能比看之前還要疑惑,難道動物倫理并不能真的提供一個實用的道德標準?那它存在的意義又是什么呢?其實,動物倫理更像一個百家爭鳴的博弈場,不同的哲學(xué)家對非人類生物懷有不同程度的同情和共情,其中的爭論很容易讓人陷入批判思維的漩渦而無法做出選擇,諸多理論也不能統(tǒng)一為一個普世的道德標準或者行為準則。就像很多動物倫理學(xué)家反對實用主義一樣,動物倫理學(xué)也并不是一門“實用”的哲學(xué),它除了提倡對非人類生物的包容和共情以外,并不能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導(dǎo),其存在意義也不在此。
回歸開篇提到的蝸牛事件,這本該是探討我們該如何看待和對待身邊動物的好時機。盡管蝸牛是否遭受了痛苦還有待神經(jīng)系統(tǒng)研究的深入,動物保護法律也有待結(jié)合實際不斷豐富完善,但這并不妨礙像柯絲嘉德一樣富有共情心的人們,對作為入侵生物被消滅但實則無辜的蝸牛心生同情——生物入侵的根本責(zé)任在于我們?nèi)祟?,我們也?yīng)當(dāng)思考在自身利益和他人、其他生物之間怎樣做出理性選擇。里根的“生命主體”概念同樣給予我們啟發(fā),引導(dǎo)我們尋找人和動物之間的邊界,思考人類與自然相處的方式。
歸根結(jié)底,動物倫理學(xué)存在的意義在于讓我們看到對待非人類個體的態(tài)度不只有同情泛濫和漠不關(guān)心兩種,這兩者間也存在不同程度、針對不同對象的共情。動物倫理不是為了進行道德審判,而是為了讓擁有不同程度共情心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依靠。
*公眾號封面圖為藝術(shù)效果需要,
蝸牛通常攜帶寄生蟲,請勿模仿。
參考資料
1. Christine Korsgaard, 2018, “Are People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Other Animals?” In Fellow Creatures: Our Obligations to the Other Animals.
2. Peter Singer, 2016, “Practical Ethics” in The animal ethics reader (edited by Armstrong, S. J., & Botzler, R. G).
3. Tom Regan, 2016,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in The animal ethics reader (edited by Armstrong, S. J., & Botzler, R. G).
4. Peter Singer Official Website, “About me/CV”, retrieved from: https://petersinger.info/about-me-cv
5. Wikipedia, “Christine Korsgaard”, retrieved fro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ristine_Korsgaard
6. Wikipedia, “Tom Regan”, retrieved fro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m_R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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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轉(zhuǎn)載請注明:
轉(zhuǎn)載自公眾號“小象君Elefam”
原標題:《動物倫理,究竟是圣母心泛濫還是共情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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