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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消費者起訴電信“百兆寬帶”網(wǎng)速縮水,索賠3.15元
今年2月底,澎湃新聞(m.dbgt.com.cn)曾報道,南京一市民周先生曾因辦理中國電信“百兆寬帶”后,實際網(wǎng)速大大低于電信廣告宣傳中的所謂“百兆”網(wǎng)速。
中國電信南京分公司隨后公開回應稱,經(jīng)測速,消費者周先生的有線接入速率的平均值應能達到簽約速率的90%,“符合工信部相關規(guī)定要求”。
因?qū)χ袊娦诺幕貜筒粷M意,南京市民周先生已于日前向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提交了訴狀,狀告中國電信南京分公司,要求其提供能證明自家安裝的家庭有線寬帶、家庭Wi-Fi速率均達到100兆的書面檢測報告,并索賠3.15元。
周先生對澎湃新聞說,他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之前提出“3.15元”的賠償,并不在于獲得多少賠償,而是提醒電信公司要真正肩負其基本的社會責任,提醒其言行合一,而不是動輒忽悠消費者。
澎湃新聞從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對此案正式立案,但尚未確定開庭日期。
周先生說,中國電信的回復完全回避了電信此前曾力推的“三個百兆進家門”宣傳推廣——該廣告文案中明確宣傳,3個“百兆”是指:光纖寬帶100M,天翼4G 100M,家庭WIFI 100M,但是實際使用中,有線寬帶和家庭WiFi遠遠達不到這一“百兆”速率。
周先生對澎湃新聞說,他家中安裝了“三個百兆”后沒幾天,就發(fā)現(xiàn)連接無線上網(wǎng)并不十分流暢,“檢測下來發(fā)現(xiàn),只有20兆不到的網(wǎng)速,17.7兆。”周先生說,他感覺自己受騙了,隨后多次撥打電信10000熱線反映問題,均未得到切實解決。
“電信客服對我說,有線速率如果檢測在80M以上都算正常,而無線速率則不包含在合同范圍內(nèi)。”周先生說,實際網(wǎng)速縮水了兩成,“既然明明知道網(wǎng)速達不到百兆,為何在宣傳司上突出強調(diào)是百兆網(wǎng)速呢?”
此外,“百兆網(wǎng)速縮水2成甚至更多,為何在收費上不能也相應降低呢,比如給我打個8折?”
2月24日澎湃新聞對此事報道后,南京電信于次日回復稱,在周先生反映上述情況后,電信曾派人先后三次上門測試寬帶網(wǎng)速,有線網(wǎng)速速率分別為100.2M、94M、93.5M,符合工信部相關規(guī)定中“有線接入速率的平均值應能達到簽約速率的90%”的要求。
不過,周先生則稱,電信的測速,之所以能達到90M以上,很有可能與電信采用的特殊測試工具有關,他自己的測速則很少能達到90M甚至80M。
據(jù)周先生稱,自己測速的軟件正是此前上門維修的師傅在其電腦上下載的“電信寬帶助手(江蘇版)”,并且電信維修人員多次上門測速也均是通過自帶電腦上的同款軟件進行測速。
對于測速方式,南京電信的一位工作人員也向澎湃新聞證實稱,消費者可以通過“江蘇電信寬帶測速網(wǎng)頁版”,或者下載上述“電信寬帶助手(江蘇版)”自主檢查并測速。
不過該工作人員也表示,對于實際測出的網(wǎng)速,不同場景也會導致測速結果的不同(有高有低),不能一概而論。
3月14日下午,中國電信南京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稱,對于周先生的起訴,他們也尊重客戶的決定,接下來也將配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去解決此事。
江蘇東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史潤華律師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都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和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電信公司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及寬帶、Wi-Fi的速率達到合同以及廣告的約定。
史潤華律師說,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F(xiàn)消費者周先生發(fā)現(xiàn)電信的服務并未達到其所作的約定(此前的廣告宣傳),因此有權訴請電信公司提供完整的檢測報告,以此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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