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浙江溫州男子炒股巨虧三百萬,搶走2歲私生子4.4萬元賣掉

澎湃新聞(m.dbgt.com.cn)25日從浙江溫州市鹿城區(qū)警方獲悉,當地警方日前破獲1起買賣兒童案,該案中賣方竟然是受害男童的親生父親。
10月17日,溫州鹿城警方接到黃女士報警,稱兒子被生父陳某搶走。黃女士向警方介紹,17日上午,陳某以“帶孩子回老家讓爺爺奶奶撫養(yǎng)”為由要將兒子帶走,遭她拒絕后,陳某用暴力將兒子從她手中搶走并迅速逃離。
據警方調查,陳某,33歲,溫州鹿城人,已婚。被搶走的男童系其與情人黃女士的非婚生子。男孩自2014年6月出生后,一直由黃女士撫養(yǎng)。國慶期間,陳某到黃女士的出租房內居住,并在10月17日實施了搶奪孩子的行為。
10月21日,民警在溫州市區(qū)某網吧將陳某抓獲。此時陳某已將“賣兒”所得的4.4萬元花費了3萬多元。陳某落網后,聲稱孩子寄養(yǎng)在親戚家,對孩子去向拒不交代。后警方通過一筆4.4萬元的匯款記錄,找到了湖南婁底市的“買家”朱某,10月22日17時許,民警在婁底成功解救男孩,并于10月24日晚間將男童送回母親黃女士手中。
經查,“買家”朱某,男,40歲,湖南婁底人,離異,不育。此前陳某購買了幾次前往湖南婁底的動車票,但都退了票。14日,陳某被債主追債被打。17日,陳某最終帶兒子趕赴婁底,自稱是孩子叔叔,將親生兒子作價4.4萬賣給了朱某。后者見陳某隨身攜帶的出生證明等都齊全,就信以為真。“得子”后朱某格外照顧孩子,雙方相處融洽。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某原本經商,后因炒股虧損及生意失敗,在賣房子還債后仍欠債300余萬元。17日從黃女士處搶走兒子后,陳某通過此前加入的一個領養(yǎng)QQ群,假借孩子母親的身份,以家庭困難單身母親無力撫養(yǎng)為由稱要賣兒子。與朱某聯系上后,他先報價10萬元,后經討價還價,終以4.4萬元“成交”。
目前,因涉嫌非法買賣兒童,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警方刑事刑拘,朱某暫被取保候審。案件的具體情況仍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之中。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