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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QQ群質疑南京大屠殺引網(wǎng)友憤怒,衡陽縣公安:已行拘
微信號“衡陽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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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報
2021年12月14日,衡陽縣公安局網(wǎng)安大隊通過日常網(wǎng)絡巡查發(fā)現(xiàn),12月13日國家公祭日,QQ 網(wǎng)民“劉天長”(QQ號101777XXXX)在 QQ 群內發(fā)表質疑南京大屠殺真假等不當言論,引發(fā)網(wǎng)友憤怒。
經查,QQ 號101777XXXX實際使用人是劉某文(男,20歲,衡陽縣石市鎮(zhèn)觀山村人)。12月16日,衡陽縣公安局石市派出所將違法行為人劉某文抓獲歸案。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劉某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過。
鑒于劉某文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祖國榮譽,傷害了民族感情,其言論極其錯誤,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衡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文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衡陽縣公安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標題:《衡陽縣一男子發(fā)表涉南京大屠殺錯誤言論被行政拘留》)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施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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