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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拿起法律武器反家暴,別怕家丑外揚
3月20日,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中院對內(nèi)蒙古女記者紅梅遭丈夫家暴致死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金柱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澎湃新聞記者 姚秋韻 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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