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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寶馬案肇事者事前已發(fā)病為何還駕車
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6·20”寶馬車肇事案4月1日在南京市秦淮區(qū)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季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澎湃新聞記者 劉戀 伍智超 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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