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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對焚燒《古蘭經》男子處石刑,巴基斯坦總理:對濫用私刑零容忍

巴基斯坦總理伊姆蘭·汗。
當地時間2月13日,巴基斯坦總理伊姆蘭·汗發(fā)布推文稱,已指示旁遮普省檢察長提交報告,說明對該省卡內瓦爾縣對焚燒《古蘭經》男子的犯罪嫌疑人濫用私刑,以及警察不作為情況所采取的行動。
據巴基斯坦《論壇快報》、《黎明報》等媒體報道,2月12日,卡內瓦爾縣勉昌努(Mian Channu)地區(qū)的一伙暴徒對一名男子處以石刑,起因是這名叫穆斯塔克(Mushtaq)的男子據稱撕下了《古蘭經》的部分書頁,并將其點燃。
有目擊者表示,警方在穆斯塔克遭受石刑前趕到現場并將其逮捕,不過暴徒從警方羈押下搶走了穆斯塔克。在將其處死后,暴徒還將穆斯塔克的尸體懸掛起來。據稱當地警方為了避免麻煩,允許暴徒離開了勉昌努警察局。
伊姆蘭·汗表示,巴基斯坦政府對濫用私刑的行徑采取零容忍態(tài)度,并將對實施者處以嚴厲的法律制裁。
截至目前,巴基斯坦警方已拘捕了包括主要責任人在內的62人,并針對300多名嫌疑人以恐怖主義罪名發(fā)起了立案調查。警方還將分析現有的視頻監(jiān)控資料,以鎖定更多嫌疑人。
巴基斯坦此前也曾發(fā)生過涉及宗教的私刑事件。2021年11月,由于開伯爾-普什圖省恰爾薩達縣(Charsadda)警方拒絕交出一名據稱褻瀆《古蘭經》的男子,暴徒破壞了當地警局,并將其付之一炬。一個月后,另一伙暴徒又在旁遮普省錫亞爾科特以“褻瀆”為名,將一名斯里蘭卡公民毆打致死,并焚燒其尸體。
巴基斯坦對褻瀆罪的處罰從罰款到死刑不等,一些人權團體認為,褻瀆罪在巴基斯坦成為了打壓宗教少數群體的手段,還有人利用褻瀆罪挾私報復,因而應將這項罪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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