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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的女性∣沈瓊枝:出走的娜拉
一
近日重讀了一遍《儒林外史》,突然覺得,《儒林外史》中的沈瓊枝是一個特別有現(xiàn)代感的女子,她讓我聯(lián)想到五四時期,那些不愿接受包辦婚姻離家出走的新女性,她身上特別有五四新女性的特質(zhì)。
沈瓊枝是一位教書先生的女兒,她聰慧美貌,能寫詩填詞,還能做一手好刺繡活兒,是個秀外慧中的女孩子。
一家有女百家求。沈瓊枝這樣優(yōu)秀的女孩子,被人看上了,鹽商宋為富給她父親寫了一紙聘書,沈瓊枝變成了宋為富的未婚妻。

作者給宋為富起這個名字是意味深長的。
古典小說中的反面角色,經(jīng)常名字就含貶義。宋為富這個名字暗含著“為富不仁”之意。
宋為富家里是有妻子的,不但有妻,還有妾。還不是一兩個妾,而是一群妾。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們總商人家,一年至少也娶七八個妾?!丙}商的豪闊真是讓人咋舌!這么多妾往哪放呢?宋家宅院雖大,也住不開這么多妾。很可能是宋為富玩膩了,轉(zhuǎn)手賣出去。
看到這里真為沈瓊枝擔心,她這是掉進殺豬盤里了。這個設(shè)殺豬盤的人既財大氣粗,又蔳情寡義,心狠手辣,將來她怎樣解圍?
宋為富家里妻妾成群,他為什么還騙沈瓊枝?
道理很簡單,他家里妻妾雖多,像沈瓊枝這樣有才有貌的少。一個女孩子,要有沈瓊枝的才藝,不僅要天資聰穎,還要從小接受詩詞文章的熏陶。賣兒賣女的窮人家哪有這樣的條件?書香人家又不賣女兒。
于是他想到一招——騙。
沈瓊枝父親沈大年是一個窮書生,胳膊扭不過大腿,就是到衙門里告他,他也不怕。他只要把沈瓊枝騙到手,沈瓊枝哭夠了鬧夠了,還不是乖乖認命。
只拿一點聘禮,就把一個才貌雙全的良家女子騙到手,將來玩膩了,還可以倒手賣出去,賺上一筆,宋為富的如意算盤打得噼啪響。
沈瓊枝的父親沈大年親自送女兒出嫁,他帶著沈瓊枝住到離宋府不遠的一家旅館,讓旅館里的伙計去給宋為富送信,讓宋為富擇良辰吉日,迎娶新娘。宋為富卻跟店里的伙計說,讓沈瓊枝自己坐轎進府,沈大年在旅館里住著,由宋府的賬房接待。
沈大年一聽這話,知道上當了,哪有這樣娶妻的?這分明是納妾。
這時沈大年和沈瓊枝已經(jīng)料到可能掉進殺豬盤里了,理論上來說,他們還沒進宋府,逃走還來得及。實際上不行。宋為富手里收著沈大年親筆寫的婚書,有這張婚書在,沈瓊枝就是宋為富的未婚妻,宋為富隨時可以把她追回去。

逃走并非良策,反而落入被動,沈瓊枝決定進去看看,不是殺豬盤最好,是殺豬盤再想策略。沈瓊枝裝扮起來,戴上花冠,坐上一乘小轎,來到宋府,果然一個接待她的人也沒有,只有幾個老媽子指指點點。
沈瓊枝徑直走向大廳,責問宋為富為什么不出來見她?為什么不張燈結(jié)彩,擇吉過門?讓宋為富把她父親寫的婚書拿出來給她看。
老媽子報告給宋為富,宋為富知道遇上難纏的主兒了,讓老媽子把沈瓊枝領(lǐng)到一個小院子里暫住,實則把她軟禁起來,想擺平她的父親,再來擺布她。
沈大年到縣衙告狀,縣令看上去一身正氣,看上去是想為沈大年伸張正義,實際上只是虛張聲勢,借機敲詐宋家些銀子,果然,宋家送上銀子,縣令的話就變成:“沈大年既系將女瓊枝許配宋為富為正室,何至自行私送上門?顯系做妾可知。架詞混瀆,不準?!?/p>
沈大年還想繼續(xù)告,被縣令誣蔑為“刁健訟棍”,派差役把他押解回鄉(xiāng)。
沈瓊枝在宋府還不知情。她面臨的情形是這樣——她被奸商宋為富軟禁,她的父親被黑心縣令押解回鄉(xiāng),內(nèi)外不通,消息斷絕。
怎樣破局?這很考驗沈瓊枝的智慧和膽識。
沈瓊枝很久沒有父親的消息,猜測宋為富已經(jīng)把她父親擺布了。于是她把屋里的金銀器具。珍珠首飾打成一個包袱,身上穿了七條裙子,打扮成一個小老媽的樣子,趁著黑夜從后門溜出去,坐上船逃走了。

二
民國時期,很多女性都有逃婚經(jīng)歷,比如蕭紅、白薇,雖然具體情形與沈瓊枝不完全一樣。蕭紅是不想嫁給父親包辦的未婚夫,白薇是已經(jīng)結(jié)婚,遭到惡婆婆虐待,只得逃了出來。
這些女性逃出來以后,都面臨著如何生存的問題。
魯迅先生談過“娜拉出走以后”的話題,他認為娜拉出走以后,前景并不美妙,將來她要么回來,要么墮落。
魯迅這么說真不是悲觀,男權(quán)時代,女性幾乎無法在社會上立足,沒有她可以養(yǎng)活自己的職業(yè)。人是要吃飯的,她不想餓死,只能拿出她唯一的本錢出賣——她的身體。如果她不想出賣身體,就只能回到家中。
我們看看蕭紅和白薇逃離以后怎樣生活——
蕭紅的逃婚比較曲折,她先是跟表哥一起到北京讀書,后來沒錢了,只好回家,被父親關(guān)在家里。她逃出來,又跑到北平,她的未婚夫追了來,兩人相處一段時間,蕭紅發(fā)現(xiàn)未婚夫還不錯,兩人同居。不料他倆回心轉(zhuǎn)意,他倆的家長覺得丟面子,去縣里打官司,未婚夫站到自己家人一邊,致使蕭紅父親輸了官司。
蕭紅的父親一怒之下把蕭紅囚禁起來。
蕭紅又逃出來,逃到哈爾濱與未婚夫同居,兩人坐吃山空,欠了旅館一大筆錢。旅館老板天天討賬,未婚夫以出去籌錢為由,消失得無影無蹤。憤怒的旅館老板把蕭紅軟禁在一個房間里,揚言她再不交錢,就把她賣進妓院里。
蕭紅逃脫困境,全靠老天幫忙。那年哈爾濱遭遇特大洪水,旅館老板倉皇逃命,蕭軍趁機把蕭紅救出來。蕭紅跟蕭軍同居,蕭軍是個窮文人,兩人經(jīng)常吃不上飯。

直到蕭紅開始寫作,她才了糊口的本錢。但是直到她臨終,她的收入一直不穩(wěn)定,她一直在情感上和生活上依附于男性,終其一生,不過是個半獨立女性。
蕭紅是怎樣的文學(xué)天才??!且生活在一個女性已經(jīng)從男性統(tǒng)治的天幕上撕出一角光明的時代,尚且如此。
設(shè)想她沒有文學(xué)天才,或者她雖有文學(xué)天才,卻沒有報刊和出版社,依然無法靠一支筆謀生。
白薇逃離婆家以后,在舅舅的幫助下到師范學(xué)校讀書。白薇成績優(yōu)異,考取了去日本留學(xué)的官費留學(xué)生,她還沒啟起,婆家探聽到消息,來學(xué)校抓捕她。
她在同學(xué)的幫助下從廁所里爬出去,用僅有的六塊銀元做路費,坐上一艘去日本的船,逃到國外,她父親和婆婆終于鞭長莫及。
在日本,白薇半工半讀,快要完成學(xué)業(yè)時,她陷入情網(wǎng),愛上多情卻風(fēng)騷的詩人楊騷。為了楊騷,她提前回國,一邊教書,一邊搞文學(xué)創(chuàng)作。

三
這兩位民國才女,生存方式差不多,都是靠著自己的文學(xué)才華,以寫作為生。這是除了她們的身體之外,唯一可以變現(xiàn)的東西。
沈瓊枝逃出宋府,除了身上帶出來的一點首飾衣服,也只有她的一身才華可以變賣。
她不敢回家鄉(xiāng),于是跑到南京,以賣詩文寫扇面和刺繡為生。
沈瓊枝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比蕭紅和白薇惡劣得多,蕭紅和白薇的時代,報刊業(yè)和出版業(yè)繁榮,能夠養(yǎng)活一批出賣文學(xué)才華的文人。
明代,只有有錢人才會購買詩文扇面和精工刺繡。有錢人少,也不一定去買一個女孩子的詩文扇面。反而是輕薄之人懷疑沈瓊枝以賣詩詞該扇面的名義做暗娼,每次她出門,都有一群無賴尾隨她,伺機調(diào)戲她。

她名義上的“丈夫”宋為富在她逃走以后覺得丟面子,到江都縣衙告她“偷竊銀兩”“私自出逃”,江都縣的抓捕文書遞到南京,南京的差役要把她押解到江都縣。
沈瓊枝比較幸運,遇上同情她的杜少卿和一個同情她的南京知縣。如果是在民國時期,他們會掩護她逃出去,去師范學(xué)校讀書,畢業(yè)當老師,或者到某個大城市,化名投稿,寫稿子養(yǎng)活自己。
但在明代,杜少卿和知縣都同情沈瓊枝,卻都沒法直接幫助她。他們只能間接幫沈瓊枝,杜少卿給了沈瓊枝一本詩集和四兩銀子,讓官府知曉她與當?shù)匚娜擞型鶃?,不要公然迫害她??h令利用他與江都縣令的交情,寫了封密信,請求江都縣令“開釋此女,斷還伊父,另行擇婿?!?/p>
沈瓊枝最終結(jié)局如何?在傳統(tǒng)戲劇中,一定是大團圓結(jié)尾,不然觀眾不答應(yīng)。在現(xiàn)代爽文中,沈瓊枝不但會與父親團圓,還會施妙計,懲治宋為富,尋到如意郎君。但是《儒林外史》是一部現(xiàn)實主義小說,它的作者知道這種一廂情愿的結(jié)局不一定會出現(xiàn)。

沈瓊枝的命運取決于江都縣令的判決。誣蔑她的父親是“刁健訟棍”,派差役把她父親押解回鄉(xiāng)的就是這位縣令,他良心發(fā)現(xiàn)呢,就判決宋為富手中的婚書無效,讓沈瓊枝回家與父親團圓。他還是像以前那樣沒良心,沈瓊枝重入羅網(wǎng)。只是這次宋為富會把她嚴加看管,她想再次逃出來難比登天。
魯迅說,娜拉的結(jié)局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沈瓊枝不甘墮落,“回來”是她的唯一出路,只是回到哪里去?——她名義上的丈夫的家,還是她父親的家?
我們只能希望江都縣令良心發(fā)現(xiàn),讓沈瓊枝回她父親的家。
原標題:《《儒林外史》中的女性∣沈瓊枝:出走的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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