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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武大圖書館事件,“兩敗俱傷”不能再繼續(xù)了
據(jù)封面新聞等媒體報道,7月25日,備受關注的“武漢大學圖書館性騷擾事件”一審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肖某某當時的行為無法被認定為“自慰”,無法認定男生有性暗示或性挑逗行為,不能認定其針對特定對象實施了性騷擾,駁回楊某的全部指控。判決一出,立即在網(wǎng)絡引發(fā)熱議,不少人稱之為“反轉”。
從2023年10月11日,武漢大學女生楊某發(fā)文稱,在圖書館自習時被肖某某性騷擾;到兩天后武大發(fā)布通報給予肖某某記過處分;再到數(shù)月后肖某某母親曬出就診記錄,聲稱“孩子是濕疹復發(fā),隔著衣服抓癢”……此事一波三折,每一“折”都強烈刺激著輿論場,也讓當事人遭受劇烈的“回音”震蕩。
如今法院一審宣判駁回楊某的全部指控,無疑又是一個重要節(jié)點,也可以讓公眾重新審視各方當初的反應和處理。
目前,輿論場上仍有幾個關鍵疑問待解。比如,肖某某究竟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出于何種心理寫下的道歉信?校方又是依據(jù)怎樣的事實和校規(guī)做出的處分?法院一審做出的認定,是否意味著學校此前做出處分的事實根基已經(jīng)動搖?
隨著法院一審宣判,此事暴露出的諸多矛盾之處不能就這么懸置。鑒于該事件已經(jīng)發(fā)酵一年多時間,涉事雙方也都遭到不小的網(wǎng)絡暴力和輿論壓力,該有一份權威、詳細的調查通報了。也唯有詳盡的事實、前因后果的具體呈現(xiàn),才能止息輿論場上的各說各話和情緒對立。
值得一提的是,據(jù)封面新聞報道,肖母稱,“武漢大學相關負責人多次明確表示,可以排除性騷擾,如果認定性騷擾,會在通報中明確寫出來。記過處分,是為當時的輿情降溫,是應急處理措施。”如果該說法屬實,學校當初的做法無疑欠妥;現(xiàn)在法院已經(jīng)作出“不能認定”的裁決,就理應撤銷對肖某的處分。
這件事也提醒,任何涉及名譽和法律責任的指控,都是嚴肅的。相關單位在處理時,既不能完全跟著指控一方的節(jié)奏走,也不能跟著輿論的風向走,唯有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評判是非,才能立得正、行得穩(wěn)。
在必要時,尤其是涉及到比較嚴重的法律指控,校方其實不必急著自行處理。可以類比的是,性騷擾、猥褻等行為及其疑似行為,也時常在公交、地鐵等公共場合發(fā)生。一般情況下,公交、地鐵管理部門不會單獨介入,而是配合警方先把事實調查清楚。畢竟前者沒有執(zhí)法權,有時面對復雜情形也缺乏調查能力。
眼下,不少人呼吁武大應該直面法院的判決和輿論場上的質疑,給予公開回應。這既是實事求是,也是對兩名當事學生負責任的作法。
回看此事,一開始楊某占據(jù)輿論“上風向”時,肖某某被“開盒”,照片被制作成花圈、遺像,全家遭遇謠言和網(wǎng)暴,肖某某被確診患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如今楊某處于輿論“下風向”,也遭遇嘲諷和辱罵。正如肖母所說,“在這場輿論風波中我們兩敗俱傷”。
只是這“兩敗俱傷”,真的沒必要再繼續(xù)了。作為事發(fā)地同時也是仲裁者之一的學校,不必也不應該再保持沉默。很多被撕裂的傷口,都等待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來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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