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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近一年檢察機關接收信訪逾97萬件,重復信訪減少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要“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建立7日內(nèi)程序回復,3個月內(nèi)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制度”。
陳國慶介紹,這個制度是指檢察機關收到人民群眾的來信、信訪之日起7天之內(nèi)要做出是不是受理、是不是需要補充材料以及移送有關檢察機關處理的程序性回復。對于應當由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我們要在3個月之內(nèi)答復辦理的結果,如果有些案件比較復雜,涉及多個部門,3個月沒有辦結的,我們要及時答復辦理的進展情況。
數(shù)據(jù)顯示,從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這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人民群眾的信訪971400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的信訪是在188755件。
“過去我們一般接信后很少和信訪人聯(lián)系,有問題時聯(lián)系一下、回復一下,過去多數(shù)是沒有及時回復的。”陳國慶說,制度實施一年多以來,收到的這些信訪我們在7日內(nèi)都做到了“應回盡回”、“能回盡回”,先后有139900多件符合檢察機關的受理條件,在案件滿3個月內(nèi)進行答復,答復率為99.3%。
“通過這項工作,重復信訪的比例明顯下降,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我們也在檢視檢察辦案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了檢察機關信訪形式趨穩(wěn)向好,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标悋鴳c舉例說,安徽省有一位信訪人魏某某表示,沒有想到在3天之內(nèi)就收到了檢察機關的回復,這在以前是絕無僅有的。
陳國慶介紹,近幾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每年收到的群眾信訪大約在100萬件左右,最高人民檢察院每年接到的信訪基本在20萬件左右,群眾信訪,包括來信來訪,還有通過網(wǎng)絡給我們反映問題,一般的都是對司法辦案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的問題,還有對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有意見,他們都會通過信訪的方式來進行反映。
“過去有很多我們沒有及時回復,有些信訪人可能會長期上訪、多次上訪,設身處地地想,我們作為老百姓,有了問題,到有關部門反映,不僅沒有回復,問題得不到解決,這樣他肯定要不停地反映問題。”陳國慶直言,人民群眾不服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訴信訪,有的老百姓為了讓我們回復,甚至附上了郵票,“大家可以想一想,將心比心,如果我們作為老百姓,我們進行信訪得不到回復是什么心情。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所以他只能千方百計找有關部門,甚至找有關領導,通過上訪、信訪的方式來反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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